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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县政府委托向县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全县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经济调节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三)承担规划全县重大生产力建设和布局的责任;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国家及省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全县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各项前期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县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
(四)推进全县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解决铁路、民航机场规划、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五)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六)负责汇总分析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监测、预测、分析全县价格总水平变动情况并提出调控意见,负责县级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商品价格、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管理,负责有关价格认证工作;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
(七)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县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产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八)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的战略、规划;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拟订对口支援等方面的有关规定,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九)组织编制全县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具体工作。
(十)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办公室、人事处、老干部处)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访、财务、后勤、扶贫、资产管理、内部审计、政务公开、四防安全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经济社会发展科(国民经济综合处、经济合作处、经济运行调节办公室[吉林省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政策研究室、发展规划处、社会发展处、就业和收入分配处、民生工作处)
1.监测分析全省经济形势和国内外经济发展变化,进行经济和社会的预测预警;研究总量平衡,提出经济调节的目标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开展宏观调控政策评估;组织拟订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2.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生产力布局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
3.负责贯彻落实国、省、市、县有关民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协调、指导、调度各有关部门推进民生工作计划的具体落实,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全县民生工作情况的综合汇总。
4.综合提出全县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电视、出版、旅游、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提出政策建议和意见。
5.综合分析全县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三)固定资产投资科(固定资产投资处、重大项目前期处、交通运输处[吉林省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铁建办、航空产业办公室、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
1.监测分析全县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县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按规定权限,审核重大建设项目。
2.按规定权限,提出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
3.统筹全县交通运输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重大问题,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研究制定交通战备的发展规划和保障方案;承担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研究制定重大项目谋划的相关政策;组织谋划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见的重大项目;统筹重大项目布局,协调推动重大项目前期、建设工作;协调区域性重大项目相关问题;指导和考核县直及乡镇重大项目谋划工作。
(四)城乡协调发展科(农村经济处、城镇发展和改革处、财政金融处、以工代赈处、经济贸易处、一代一路建设协调处、长吉图规划协调处、长吉图项目推进处、长吉图区域开放协调处)
1.组织落实国、省城镇化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负责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综合分析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情况,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编制并组织实施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全县以工代赈工作。
3.研究分析全县资金平衡状况及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全县直接和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及政策建议;审核全县有价证券发行规模、结构和投向;根据国家和省下达的企业债券发行计划提出企业债券发行总量和投向,并监督发债资金使用情况;负责全县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审查。
4.负责组织落实推进“一带一路”及“长吉图”建设相关战略和规划,提出推进落实的对策措施和建议,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五)生态能源协调科(能源协调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转型发展处、地区经济处[对口支援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对省能源局业务工作)
1.统筹全县能源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
2.组织拟订全县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整治规划;组织实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地区经济协作;编制对口合作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对口合作工作。
3.加强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六)价格和收费管理科(价格综合调控处、价格管理处、收费管理处)
1.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价格方针政策、价格计划和改革方案以及价格行政措施;负责县级管理权限内的商品价格制定;对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商品提出调整建议;协调价格争议,协助价格监督检查。
2.负责全县行政事业和经营性收费项目的管理及收费价格的制定。
3.负责完成省制定的农产品成本调查工作任务,为国家、省制定农产品价格政策提供依据。
(七)行政审批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法规处、产业协调处、高技术处、技术合作处、振兴综合处[振兴吉林省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州政府绩效管理考评办公室]、事中事后监管处)
1.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核和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发展和改革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2.综合分析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3.综合分析全县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国内外技术合作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国内外技术合作。
4.组织实施国家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研究拟订振兴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组织研究体制机制创新。 负责市对县绩效考核的承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县属乡镇(区)的绩效考核,负责本部门绩效考核相关工作。
5.负责协调组织本部门相关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点示范的事中事后监管。
(八)人防办公室
1.宣传贯彻人民防空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编制辖区人防工程管护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承担辖区人防工程的维修、保养、保护工作。
3.建立健全辖区人防工程的维修、保养、保护档案。
4.监督、检查利用人民防空工程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指导人民防空工程使用单位和个人依法生产和经营;检查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监督人民防空工程的安全使用。
5.协助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危及人民防空工程安全、非法使用占用人防工程不法行为。
6.负责辖区人防工程综合实力统计报表工作。
7.组织指导有关单位进行人民防空教育培训工作。
(九)机关党的工作办公室(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咨询电话:0438-7220505
办公地址: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长岭镇岭城西路963号 邮政编码:1315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春夏季:星期一 - 星期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秋冬季:星期一 - 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8-7226568
办公地址: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岭城西路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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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冬令时:08:30-11:30 13:00-16:30 夏令时:08:30-11:30 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8-2113079
办公地址:松原市宁江区东镇东路1388号 邮政编码:138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8-7223988
办公地址: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岭城西路1111号。邮政编码:13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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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春夏季:星期一 - 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秋冬季:星期一 - 星期五 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