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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发展计划,监测分析经济形势,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测预警;组织研究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内外经济的重大问题;承担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等工作;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各科室及有关方面拟订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综合分析产业发展重大问题, 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发展意见,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实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研究拟定全区振兴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组织研究体制机制创新。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建议,协调农业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研究提出小城镇建设的重大目标和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编制并组织实施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全区以工代赈工作;统筹全区交通运输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重大问题,提出有关建议。提出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目标和任务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的建议;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机构优化的目标、任务、协调有关重大政策;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对外技术合作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国内外技术合作;编制对口合作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对口合作工作。起草有关意见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以及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相关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负责省市绩效考核的承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各乡镇的绩效考核, 负责本部门绩效考核相关工作。制定跨区域合作及全区横向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二)监测分析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及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协调国家和省市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核重大建设项目。对上报国家和省市审批的投资项目进行初步审查;负责对全区重大项目进行综合管理;编制下达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和自筹资金基本建设项 目计划;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组织实施各专项规划;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研究制定重大项目谋划的相关规定;组织谋划重大项目;统筹重大项目布局,协调推动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负责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不含电子印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中由发改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承担区本级政府投资类项目的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审批及企业投资类项目的核准、初审、备案等工作。
(三)综合提出全区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文化和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全区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贯彻落实有关民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全区民生工作,组织拟订全区民生工作总体规划、专项计划并协调实施;负责汇总安排全区民生工作项目,拟订全区年度民生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指导、调度各有关部门推进民生工作计划的具体落实,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民生工作调研,分析民生工作动态,提出相关措施建议;负责综合汇总全区民生工作情况。
(四)统筹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分析全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建议,按分工提出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的建议,牵头推进全区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组织拟订全区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根据经济运行变化提出计划调整建议, 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方面组织拟订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并提出重大备选项目,提出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和经营性收费项目的管理及收费价格的制定;指导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的收费管理工作;监测、预测、分析价格总水平变动情况并提出调控意见,提出运用价格调节资金管理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稳定商品、服务价格以及减少市场价格波动的建议,负责价格调节资金的使 用审核和监督,及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价格的调控和稳定,平抑粮油副食品等生活必须品价格异常波动;负责涉税、涉纪检监察案件财务价格认定和涉案财产价格鉴定;负责价格争议调节处理和价格认定复核;指导中介机构的价格评估、鉴定工作。组织开展对中央、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负责对政府管理的价格成本监审目录、价格听证 目录及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成本调查和监审;政府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时,负责对重要、特殊商品和服务的社会平均利润水平进行调查并向社会公布。按照国家和省级价 格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组织、指导全区重要工、农产品成本调查 工作。负责辖区内(不包括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松原市哈达山旅游示范区、松原市石油化工园区管辖范围)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和调整。
(五)研究提出全区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油母页岩、新能 源和可再生能源等发展战略和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与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按权限审核全区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能源运行调节;负责全区能源开发合作;参与拟订全区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规划,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综合分析全区经济社会与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
(六)负责宁江区辖区内(不包括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松原市哈达山旅游示范区、松原市石油化工园区管辖范围)粮食收购、储存、运输、销售等流通环节管理,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和物资储备相关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等法律法规政策,监督检查国有及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粮食流通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制度情况;负责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落实与考核工作;负责国有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检查、粮食、救灾等政策性粮食供应;负责粮油盐流通统计工作,搞好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掌握社会 粮食供给、消费和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粮油仓储设施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粮食 收购资格认定及粮食经营活动的行政管理、行政指导和监督检查, 依据职权对违反相关规定行为进行处罚。负责辖区内粮食流通具体管理工作,协调落实国家最低收购价等粮食购销政策;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工作;负责粮食品牌建设、粮食产业发展、粮食产销协作和对口合作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印信、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党务、纪检、工会、信息、保密、信访、财务、后勤、资产管理、政务公开、四防安全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综合科
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发展计划,监测分析经济形势,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预测预警;组织研究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和国内外经济的重大问题;承担新闻发布和信息引导等工作;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各科室及有关方面拟订的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综合分析产业发展重大问题, 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发展意见,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实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研究拟定全区振兴老工业基地的战略、规划,组织研究体制机制创新。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建议,协调农业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研究提出小城镇建设的重大目标和相关体制改革的建议;编制并组织实施以工代赈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指导全区以工代赈工作;统筹全区交通运输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交通运输运行状况,协调重大问题,提出有关建议。提出总量平衡及结构调整目标和任务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的建议;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机构优化的目标、任务、协调有关重大政策;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对外技术合作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国内外技术合作;编制对口合作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对口合作工作。起草有关意见草案;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以及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相关重大战略、 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改革、重大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负责省市绩效考核的承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对各乡镇的绩效考核, 负责本部门绩效考核相关工作。制定跨区域合作及全区横向经济合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
(三)投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监测分析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调控目标、政策、措施及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全区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协调国家和省市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核重大建设项目。对上报国家和省市审批的投资项目进行初步审查;负责对全区重大项目进行综合管理;编制下达城市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和自筹资金基本建设项 目计划;提出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议;组织实施各专项规划;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研究制定重大项目谋划的相关规定;组织谋划重大项目;统筹重大项目布局,协调推动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负责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不含电子印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中由发改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承担区本级政府投资类项目的可研报告、初步设计审批及企业投资类项目的核准、初审、备案等工作。
(四)社会科
综合提出全区社会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文化和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综合分析全区就业与人力资源、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建议;推进相关体制改革,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贯彻落实有关民生工作的方针政策,统筹规划全区民生工作,组织拟订全区民生工作总体规划、专项计划并协调实施;负责汇总安排全区民生工作项目,拟订全区年度民生工作计划,组织、协调、指导、调度各有关部门推进民生工作计划的具体落实,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民生工作调研,分析民生工作动态,提出相关措施建议;负责综合汇总全区民生工作情况。
(五)财经科(农产品成本调查队)
统筹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分析全区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执行情况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建议,按分工提出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的建议,牵头推进全区产业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的发展及制度建设;组织拟订全区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根据经济运行变化提出计划调整建议, 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方面组织拟订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并提出重大备选项目,提出外商投资重大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和经营性收费项目的管理及收费价格的制定;指导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的收费管理工作;监测、预测、分析价格总水平变动情况并提出调控意见,提出运用价格调节资金管理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稳定商品、服务价格以及减少市场价格波动的建议,负责价格调节资金的使 用审核和监督,及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价格的调控和稳定,平抑粮油副食品等生活必须品价格异常波动;负责涉税、涉纪检监察案件财务价格认定和涉案财产价格鉴定;负责价格争议调节处理和价格认定复核;指导中介机构的价格评估、鉴定工作。组织开展对中央、省、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负责对政府管理的价格成本监审目录、价格听证 目录及依法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成本调查和监审;政府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时,负责对重要、特殊商品和服务的社会平均利润水平进行调查并向社会公布。按照国家和省级价 格主管部门统一部署,组织、指导全区重要工、农产品成本调查 工作。负责辖区内(不包括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松原市哈达山旅游示范区、松原市石油化工园区管辖范围)商品和服务价格制定和调整。
(六)能源科
研究提出全区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油母页岩、新能 源和可再生能源等发展战略和建议,拟订能源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能源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指导能源科技进步与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按权限审核全区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能源运行调节;负责全区能源开发合作;参与拟订全区与能源相关的资源、财税、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规划,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综合分析全区经济社会与资源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清洁发展机制工作;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
(七)粮食与物资储备科(安全科)
负责宁江区辖区内(不包括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松原市哈达山旅游示范区、松原市石油化工园区管辖范围)粮食收购、储存、运输、销售等流通环节管理,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和物资储备相关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等法律法规政策,监督检查国有及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粮食流通法律、法规、政策及各项制度情况;负责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落实与考核工作;负责国有粮食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检查、粮食、救灾等政策性粮食供应;负责粮油盐流通统计工作,搞好社会粮食供需平衡调查、掌握社会 粮食供给、消费和库存情况;负责组织实施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粮油仓储设施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粮食 收购资格认定及粮食经营活动的行政管理、行政指导和监督检查, 依据职权对违反相关规定行为进行处罚。负责辖区内粮食流通具体管理工作,协调落实国家最低收购价等粮食购销政策;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工作;负责粮食品牌建设、粮食产业发展、粮食产销协作和对口合作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咨询电话:0438-6930755
办公地址:松原市宁江区应急指挥大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上午8:30 — 11:30 下午13:30 — 17:00(夏季),上午8:30 — 11:30 下午13:00 — 16:30(冬季)
咨询电话:0438-6930755
办公地址:宁江区新区街道新园街松原市宁江区应急指挥中心大楼(公安一分局办公楼东侧)1至2层。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00-4: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438-2113079
办公地址:松原市宁江区东镇东路1388号 邮政编码:138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8-12345 ,0438-2182345
办公地址:松原市宁江区天河东街200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上午8:30 — 11:30 下午13:30 — 17:00(夏季),上午8:30 — 11:30 下午13:00 — 16:30(冬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