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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林业和草原局

松原市林业和草原局(网上办事大厅)

发布时间:2024-05-28

官网:http://zwfw.jl.gov.cn/jlszwfw/cksx/?deptId=11220700MB1602775D&area=220700

办公时间:8:30—11:30 13:3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建业路588号 邮政编码:138000

联系电话:0438-216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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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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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事指南
  • 交通指引

松原市林业和草原局职能信息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三)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

  (四)指导国有林保护总场、国有林保护中心和基层林业站相关工作。

  (五)承担全市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的监督管理职责。

  (六)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市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七)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

  (八)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

  (九)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

  (十)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林业重大违法案件查处,指导涉林治安治理工作,负责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负责拟定林业和草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森林 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

  (十三)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所属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十四)配合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相关工作。

  (十五)指导、协调宁江区、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松原哈达山生态农业旅游示范区林业各项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七)职能转变。市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国土绿化,保障生态安全。

  (十八)与市应急管理局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有关职责分工。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机构数 5 个;分别是松原市林业和草原局、松原市森林公安局、松原市林业工作总站、松原市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松原市草原管理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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