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基本概况及其职能
1、基本概况:
松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正处级事业单位,根据所承担的工作职责和编制总量,松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15个内设机构。根据职责任务,核定松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收自支事业编制61名。编制比例结构:行政管理岗位编制55名,专业技术岗位编制6名。新进工勤人员采取员额经费方式自行聘用。核定松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导职数3名(正职1名,副职2名)。
2、主要职责:
(一)负责编制、执行我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工作;
(二)负责记载我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工作;
(三)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工作;
(四)负责代我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全市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工作;
(五)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工作;
(六)负责编制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工作;
(七)负责承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工作。
二、领导成员及其工作分工
李绍军 主 任,主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工作。
郭忠仁 副主任,协助主任分管:办公室(机关作风建设、乡村振兴等)、会计核算科、归集科、稽查科(营商环境建设、扫黑除恶、信访等工作)、资产保全科、前郭管理局。
刘 欣 副主任,协助主任分管:党总支(纪检监察)、信贷科、信息科、江南分中心(政务服务)、江北分中心、长岭管理局。
李晓丽 六级职员,协助主任分管:人事教育科、工会、档案管理中心、乾安管理局、扶余管理局。
三、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分中心、县管理局(六个网点)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政策法规,落实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确定的工作任务。
2.负责所辖区域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经营与管理,为社会各界单位及其职工提供缴存、支取、贷款业务服务。
3.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组织业务发展规划并具体操作、实施。
4.负责单位开户、个人开户、人员变动、工资基数和缴交比例变动等,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转移、封存等情况。
5.审核新建单位和单位新录用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审核合并、分立、撤销、解散破产单位住房公积金的变更或注销登记,审核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支取、转移。
6.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负责个人信用等级评定、额度受信申报、业务申报的有关数据,材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初评,并形成完整准确的申报材料。
7.负责建立公积金缴存、贷款、支取台账,负责每日业务流水汇总、与银行的对账,负责与单位和职工查询对账;答复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查询。
8.与受委托银行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并负责指导、监督受委托银行履行合同情况。
9.负责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工作及关于住房公积金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10.负责网点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工作,确保计算机系统和网络安全高效运行。
11.完成中心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中心政务综合管理工作、负责中心综合性文件起草及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和各类文电处理工作。
2.负责中心综合性调研及信息宣传服务工作。
3.负责上传下达、外部协调、组织、联络工作。
4.负责住房公积金年度社会公告工作。
5.负责中心资产管理,后勤管理和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工作。
6.负责内部制度建设、工作项目考核工作。
7.完成中心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人事教育科工作职责:
1.在中心党组的领导下,负责单位的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指导干部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完成干部职工的职称管理和申报工作。
2.在中心党组和党总支的领导下,负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务工作:
负责组织传达上级文件精神,起草党务工作计划、总结、请示报告、通知及会议纪要等各类文件,做好审核把关工作;负责党总支、“中心”党支部印章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党员管理工作,编造党员名册,党员年度统计,接转党员组织关系,并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上缴,定期公布党费交纳情况;负责党员的管理和再教育工作,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及发展新党员工作;负责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搞好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及党员与群众的职业道德教育;负责组织开展民主议事、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做好日常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接受党员的来信来访、申诉和建议,帮助党员解放思想和实际问题。
3.在中心党组的领导下,负责党风、政行风、廉政建设和软环境建设工作。
4.在党总支和上级工会领导下,正确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工会工作,发挥工会的职能的作用:
负责抓好工会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和规划,健全和完善工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负责完善工会民主生活和民主制度。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负责保障职工生活福利,协助和监督办好职工集体福利工作;做好劳动保险、劳动工资、群众工作。参与调查劳动争议,维护职工劳动的安全和健康。
5.在党总支领导下,负责团支部全面工作:
负责组织团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总支决议;负责“中心”共青团组织和制度等方面的建设;负责全体团员日常活动,特别是党总支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的统筹安排,并组织开展有特色的集体活动。
6.完成中心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会计核算科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会计法》和有关财务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财务管理办法,加强财务管理。
2.负责住房公积金有关帐户设立、管理和对帐工作,负责公积金缴存、贷款、提取等各项业务的核算工作。参与公积金财务、经费财务预、决算编制并组织落实实施。
3.负责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及资金归集、运作、财务收支及分配全过程的会计核算工作。
4.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平衡管理和资金调拨使用计划及保值增值工作,做好业务报表编制和财务综合分析报告工作。
5.负责中心国债任购计划及落实。
6.负责中心系统财务、会计人员业务培训。
7.根据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制定财务管理的各项制度,并督促贯彻执行。
8.负责中心专用支票、印鉴的领用及保管工作。
9.负责会计档案建立、保管、移交工作。
10.完成中心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信贷科工作职责:
1.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
2.做好信贷政策研究和信贷政策调整。
3.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审批,监督公积金贷款的借贷和结算。
4.负责检查、监督公积金贷款资金使用情况。
5.负责信用等级审定和信贷授权审批的管理和信息反馈工作。
6.负责信贷风险的监测、预警、提示、报告、汇总分析,包括贷款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及信贷资产的风险分类和监管工作。
7.负责对贷款分类迁徙状况、风险隐患、信贷管理中的突出问题及时督促,防范化解风险,并落实整改,跟踪监控。
8.负责信贷资产减值损失测算,监控信贷资产质量。
(六)归集科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方针政策。
2.负责公积金归集管理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各单位公积金归集情况,建立各单位公积金缴存清单。
3.负责办理各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销户、减缓缴审批工作。
4.及时催缴各单位参缴和应缴的住房公积金,做到应缴必缴。建立好台帐。
5在对住房公积金缴存稽查中,发现对挪用占用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按《条例》规定,实施行政处罚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做好政策研究、政策咨询和信访接待工作。
7.完成中心党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稽查科工作职责:
1.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支取、会计核算、信息安全等工作予以业务指导、工作监督、执法检查、内部审计;并与受委托银行联系,适时对住房公积金存款专户、贷款专户、增值收益结算专户及各类《协议》或《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对内部经费进行稽核。
2.根据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信贷、核算、经费使用、业务收支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发现和提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提出工作建议,并形成书面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3.及时做好与市审计、财政部门的工作联络并报送内审报告。
4.参与公积金归集、使用、预算、业务收支等年度计划的编制。
5.根据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对中心、各县管理局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6.负责对涉及到行政执行工作中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处理,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对执法工作流程、执法文书、执法程序、办结案卷的规范化设定与管理;负责对市政府法制办的工作联络协调。
7.负责全中心风险管理规划的设计与实施,承担全辖风险管理相关工作,组织推进风险管理体制建设和文化建设。
8.负责全中心操作风险及风险预期管理政策的组织与实施,操作风险损失事件的统计分析,组织对全中心关键风险点检查监控工作,做好操作风险自我评估以及业务持续性管理,监督检查中心《廉政风险评估预警防范》和《廉政风险防范工作实施方案》的落实等工作。
9.负责全中心业务风险的监测、预警、提示、报告、汇总分析,包括贷款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支取风险、操作风险及带头组织全中心非信贷资产的风险分类和监管工作。
10.完成中心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资产保全科工作职责:
1.负责关注不良贷款,拟定不良贷款年度情况计划,编制清收进度报表,组织落实清收工作。
2.负责协调受托银行、法院、担保公司做好诉讼类贷款的起诉、执行工作。
3.负责清收信贷资产的管理,做好抵债资产的接收、变现、盘活及保全工作。
4.按有关政策法规,配合协调财政,审计等有关对呆、死贷款的核销工作。
5.负责“中心”法律事务的对外协调工作。
(九)信息科工作职责:
1.根据业务需求负责中心系统计算机管理信息化方案的制订、开发与实施;负责中心计算机业务网络和办公自动化方案的制订、开发、升级及软、硬件管理。
2.负责制定中心系统计算机管理办法和编制操作规程,确保计算机系统安全高效运行,为全市公积金归集、运用、核算等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负责日常数据接收、传递及处理的技术支持,保障中心与分中心、县管理局网点间的信息畅通与有效。
4.负责系统内数据信息的备份和存档工作。
5.负责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监控及主控设备的日常防护、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计算机使用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7.通过网络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数据。
8.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档案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中心档案管理办法、制度的制定和组织落实。
2.负责接收、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单位各项业务资料,包括:归集台账、信贷档案、信息数据、会计账簿、财务报表、人事档案、文书档案等。
3.负责各类档案目录编制索引及业务档案资料立档标准制定和统一管理工作。
4.负责档案保护工作,做好防蛀、防光、防磁、防潮、防丢失、通风等项工作,最大限度地延长档案寿命。
5.负责档案登记、利用的调查和统计,做好档案查询、借阅、复印管理工作。
6.负责档案人员变动时,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7.完成中心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 责 人: 李绍军
咨询电话:12345,0438-2281890,2291890
办公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沿江街道五环大街3777号松原市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30。周六上午08:30-11:30设业务受理值班窗口。
咨询电话:0438-2992020 “扫黑除恶”举报电话:0438-2992055
办公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986号 邮政编码:138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
咨询电话:(0438)12345, 0438-2113020
办公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339号 邮政编码:138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