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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原市农业农村局

松原市农业农村局(网上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0438-2113069。监督举报电话:0438-2290750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沿江西路567号, 邮政编码:138000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6:30(秋冬)8:30-11:30 13:30-17:00(春夏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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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事机构
  • 办事指南
  • 交通指引

松原市农业农村局职能信息

一、基本情况简介及联系方式

(一)基本情况简介

松原市农业局成立于1992年成立,正处级建制的行政单位,2005年由松原市农业局更名为松原市农业委员会,2019年由松原市农业委员会更名为松原市农业农村局加挂松原市畜牧业管理局牌子。中共松原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农办)设在市农业农村局,接受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三农”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市农业农村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农办相关工作,接受市委农办的统筹协调。

(二)机构编制情况

松原市农业农村局为市政府直属行政机构,其中行政科室有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农业科、牧业渔业科、农机农垦农经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农村科、市场信息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兽医药政科共9个,设立机关党委。行政编制34人,工勤编制4人,员额管理3人。松原市农业农村局直属事业单位14个,事业编制128人(含参公编制35人)。

二、部门机构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参与全市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办法制定。

2.统筹推动发展全市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3.承担全市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工作。负责全市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村经济审计工作,监督管理农民负担、农民承包合同和农村劳务工作。指导全市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负责全市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粮食等农产品生产。负责全市畜禽良种测定、繁殖改良和推广体系建设;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

5.指导全市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乡镇企业等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组织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业品牌。发布全市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6.负责全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全市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参与制定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牧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7.负责全市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调查、控制、发布、扑灭等应急工作;承担市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8.负责全市兽医医政、兽医药政、兽医医疗器械、饲料、牧草种子行政管理和种畜禽、兽药等生产质量的监测及监督管理;负责兽药饲料残留监控工作。

9.组织全市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工作。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配合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的相关工作;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10.负责全市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植物检疫防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全市植物检疫防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11.负责全市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组织实施中央、省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综合开发等农业投资项目,编制市级农业投资安排的建设规划,提出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农田整治项目管理。

12.推动全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13.指导全市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14.牵头开展全市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交流合作。

15.承担全市农业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全市农业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职责

松原市农业农村局核定内设科室9个,分别为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计划财务科、农业科、牧业渔业科、农机农垦农经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农村科、市场信息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乡村产业发展科、兽医药政科,设立机关党委。

主要职责如下: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信息、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工作;组织起草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综合性材料;总结并宣传推广农业及农村工作的重大举措和典型经验;承担新闻发布工作。研究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和遥感监测,加强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的保护和管理;拟订农产品生产布局等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提出扶持农业和农村发展的财政、信贷和保险等有关政策及财政支农项目建议;承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相关工作,引导农业结构调整;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有关工作。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管理机关国有资产,指导和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承担市委财经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实施“县域突破”战略和“开放带动”战略的组织协调;组织和实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重大改革;负责县域经济发展的信息发布。

(二)农业科(市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研究拟订全市粮油生产发展的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粮油作物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负责耕地质量管理和发展节水农业的相关工作;负责调度发布农情信息,组织防灾减灾和救灾备荒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调拨,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研究提出园艺、特产、经济作物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建议以及重大技术措施;指导技术推广及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并指导园艺、特产、经济作物及多种经营产业等产品的加工和销售;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建设;实施栽培标准化规程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农作物遗传资源保护;承办市内和进出境植物检疫事宜;组织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的普查;承办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事宜。负责全市农业产业化和农产品加工业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工作;拟定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和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拟定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标准,评定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并进行运行监测;负责省级、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指导龙头企业和市场建设;负责市农业产业化协会组织指导、综合协调工作。

(三)牧业科(草原饲料科)

研究拟定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牧业经济发展和产业化工作;对牧业行业发展中资源配置、结构布局及宏观调控等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政策建议;拟定地方牧业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监督牧业行业国家标准的实施;负责行业统计信息工作;负责牧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审核、申报和推广工作;负责全市种畜禽管理工作,组织核发种畜禽(父母代)生产经营许可证。监督执行草原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编制草原生态建设、资源开发和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草原监理和草原防火工作。监督执行饲料方面的法律法规;编制全市饲料行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饲料行业产品的质量检测、监督工作;组织实施饲料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承担饲料工业的统计工作;负责饲料行业重大示范项目、基建项目的财政资金管理工作。

(四)农业机械化管理科

组织实施国家、省、市有关农业机械化和设施农业的政策、规划、计划;提出农业生产机械装备的技术和发展要求,引导农民使用新型农机产品;组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组织实施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依法组织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理、产品质量检验、鉴定和认证管理;依法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指导农机安全生产和维修管理;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化生产和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机化信息建设,培育农机服务市场。

(五)新农村建设指导科

负责拟定全市新农村建设规划;负责综合指导协调全市新农村建设工作;负责调度、检查和指导新农村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各行政村农民的新农村政策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抓好省级示范村和改善人居环境重点村的工作;负责新农村建设项目的管理和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六)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

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和执法体系建设;组织协调全市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打假”和农资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农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察论证、检验检测、审核认证以及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农业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指导全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统计分析,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科教农垦科

负责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农业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负责全市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民科技培训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指导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农业生物质产业和农村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负责外来物种管理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全市农垦系统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农垦行业管理工作;监督和指导农垦基本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

(八)兽医药政科

监督执行兽医兽药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市兽医卫生、防疫检疫等方面的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和药检工作;监督执行兽医、兽药标准;负责执业兽医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监督对动物和动物产品的防疫检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负责兽药残留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核发兽药监督员证,兽药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检疫员证;负责全市种畜禽管理工作,组织核发种畜禽(父母代)生产经营许可证、家禽孵化场生产许可证和人工授精技术员证。

(九) 市场信息科

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和信息发布;承担拟订农产品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和机构考核;依法组织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承担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有关工作;研究制定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发展规划;管理“三品”商标标志;协助开展产业环境监测、产品质量检测和市场监督管理;负责“三品”技术培训、品牌宣传和基地建设指导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拟订全市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拟订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发布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加强农业信息网络建设与管理。

(十)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畜禽定点屠宰办公室)

负责全市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吉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起草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督促实施;负责全市定点屠宰厂行政许可;指导和监督全市畜禽屠宰厂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检验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承担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及畜禽屠宰行业畜禽产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负责全市屠宰行业信息统计监测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放心肉”工程。

机关党委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市直机关工委、委党组以及本组织的决议,围绕我委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负责直属单位党组织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工作,指导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负责机关领导班子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市纪委派驻组开展工作,对党员进行监督,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工委等群众组织,并开展工作;助部党组做好统战工作;协调组织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管理委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劳动工作;承办委机关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研究拟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机关公务员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考察、任免、调配、待遇、奖惩、辞职、辞退、监督工作;研究拟定委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人才流动与管理工作;负责农业领域各类专家选拔、推荐等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劳动工资、保险福利、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处级以下领导干部出国(境)人员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农业行业人事劳动统计工作。负责绩效考核工作。

四、直属事业单位及职责

松原市农业委员会下属独立法人事业单位13个,分别为松原市农村经济管理局、松原市兽药饲料监察所、松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松原市草原管理总站、松原市农业科学院、松原市农民科技教育中心、松原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松原市畜牧工作站、松原市土壤肥料工作站、松原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松原市种子管理站、松原市农机工作总站(农机监理所)、松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具体职责如下:

1.松原市农村经济管理局,成立于1993年5月,2010年11月参公。属正科级建制的参公单位,主要负责依法管理农村集体资产,依法对农村经济进行审计;依法监督管理农民负担;依法管理农村承包合同,依法管理农村劳务;依法统计和汇总农村经济数据和资料;对乡、村两财会人员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并提出任免建议,培训农村财务管理人员,依法查处侵害农村集体经济和加重农民负担的案件等工作。

2.松原市兽药饲料监察所,成立于1993年5月,原松原市兽医药械管理总站,1999年1月,加挂松原市兽药饲料监察所牌子。2010年11月参公。属正科级建制的参公单位,主要负责对全市兽药质量进行监察工作。

3.松原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成立于1996年10月,2010年11月参公。属正科级建制的参公单位,主要负责动物饲养、屠宰、运输及动物产品加工、储藏、经营等环节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和兽医卫生监督工作。

4.松原市草原管理总站,1996年10月,由畜牧站加挂草原站牌子,2006年11月,成立独立事业单位,2010年11月参公。属正科级建制的参公单位,主要负责对违反草原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工作。

5.松原市农业科学院,2015年11月由松原市特色农产品产业化创新研发中心(成立于2012年10月)更名为市农业科学院,属正处级建制的参公单位,主要负责承担国家、省、市的农业科学研究任务,开展应用研究和试验示范研究,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服务;负责农业应用基础研究、农业应用技术研究、农业科技产业研发,生物、遥感、检测等高技术在农业上的研究与应用,提供农业科技创新成果;负责粮食、经济作物及养殖业新品种选育;负责农业科技的普及培训、咨询及示范推广;负责农业科技的对外与合作工作。

6.松原市农民科技教育中心,1993年5月成立,属副处级建制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农业广播电视中专学历教育和全市农民科技教育培训工作。

7.松原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1991年7月成立,属正科级建制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农业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农情监测预报等工作。

8.松原市畜牧工作站,成立于1993年,属正科级建制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9.松原市土壤肥料工作站,2008年独立设置,属正科级建制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土壤肥料调查分析与土壤肥力监测,新肥料的引进试验、示范与推广;负责全市土壤肥料科技培训等工作。

10.松原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成立于2006年11月,属正科级建制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动物疫病的免疫、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分析、疫情报告等工作。

11.松原市种子管理站,1996年9月成立,属正科级建制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对全市种子市场进行管理;受主管部门委托,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种子案件;负责对全市种子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受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对制售假种子案件进行查处,负责开展并指导新品种的引育和示范工作。

12.松原市农机工作总站(农机监理所),1991年7月成立,属正科级建制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农业机械推广、农业机械安全监理、农业机械产品质量鉴定和农业机械各类人员培训工作。

13.松原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2017年9月成立,属正科级建制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工作。

五、领导姓名及工作分工

鉴于市农业农村局工作职责及人员发生变化,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市农业农村局班子成员做如下分工:

党组书记、局长:杨光,主持市农业农村局全面工作。

副局长:王洪生,分管农业生产、园艺特产、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工作、农牧业执法,具体分管农业科、农机科、农业总站、土壤肥料工作站、农机工作总站。

    副局长:张弘强,分管牧业生产、畜产品质量安全、饲料、兽医医政、兽医药政、动物防疫检疫、卫生监督,具体分管牧业渔业管理科、兽医药政科、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兽药饲料监察所。

    三级调研员:冷宪军,分管市场信息、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域经济,具体分管市场信息科、乡村产业科、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四级调研员:刘平,分管机关行政事务(政务公开)和计划财务、信访、绩效考核、党建、群团、人事、干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具体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计划财务科。

    四级调研员:王君,具体分管农经局、农业信息中心。

    在上述分工的基础上,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和信访工作坚持“一岗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工作。

松原市农业农村局领导简介

松原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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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规范政务大厅管理,改进政务服务人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增强为民服务意识,营造便捷、高效的营商环境,结合松原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务大厅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一)要进一步。。。
松原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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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12345,0438-2281890,2291890

办公地址:松原市宁江区沿江街道五环大街3777号松原市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30。周六上午08:30-11:30设业务受理值班窗口。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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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31-88906486

办公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    邮政编码:130051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1:30  13:00-17:00(秋冬季),8:30-11:30  13:30-17:30(春夏季)

松原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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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38)12345, 0438-2113020

办公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沿江东路339号 邮政编码:138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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