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概况
通榆县司法局(以下简称县司法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依法治县办)设在县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县司法局坐落于通榆县建设街2064号。联系电话是0436-4296006。县司法局机关行政编制13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政治处主任(副科长级)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5名(含机关党总支副书记1名)。机关工勤事业编制按实有人数暂保留1名,退一收一,逐步消化。机关设5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处办公室)、法制科、社区矫正(戒毒)管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普法宣传科)、机关党总支。
二、主要职能
(一)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办各部门报送县政府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以及需要由县政府批准的、部门联合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工作。
(三)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负责协调研究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实施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有争议的问题。
(四)负责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的报送工作。负责各乡镇政府(街道)和县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并组织指导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五)负责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执法。指导、监督全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负责制定行政违法举报工作制度,报县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作出的行政违法行为的举报,并依法查处。指导、督促县政府所属部门和乡镇开展行政违法举报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全民普法。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关于依法治县、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宣传工作。对全县法治建设工作进行绩效考评。
(七)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对全县社区戒毒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
(八)负责全县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专业性行业性调解工作;负责对司法所人员编制、经费和设施设备等进行管理,指导司法所开展业务工作;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矫正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九)负责拟定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监督、管理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固定资产等保障工作。
(十一)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二)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通榆县司法局负责人姓名:徐振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