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洮南市教育局(以下简称市教育局)是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中共洮南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市教育局合署办公。
中共洮南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市教育局,接受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方针政策;研究全市教育发展战略,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制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设置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市教育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接受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统筹协调。
一、市教育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起草有关市政府教育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和全市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指导市属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市属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工作,编制和实施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协调指导社区教育。
(三)负责全市教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编制和人事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大中专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四)负责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统计、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和筹措使用情况,编制市本级年度教育事业经费(含专项经费)和教育费附加预算,并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负责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监督检查直属单位的资金运转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洮南的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相关公益基金,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管理、基建投资政策。
(五)负责统筹全市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统筹管理基础教育教材,指导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工作,实行学校标准化建设,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制定基础教育教学指导文件,组织编写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推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改革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市教育教学研究和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统筹指导继续教育。
(六)指导全市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负责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综合管理全市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七)对全市乡镇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各级各类(所属)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统筹规划实施全市的教育督导工作,向市政府提出与教育工作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八)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美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劳动教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推进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
(九)负责推进全市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管理指导全市各类教育统一考试的组织实施。
(十)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稳定工作、干部教育工作、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统战和群团工作。考核任免有关学校单位的领导干部。负责本系统行风建设。
(十一)负责管理、协调并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贯彻出国留学和域外投资办学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开展教育与国内外交流工作。
(十二)宣传并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市教育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内外的重要政务、事务、接待工作。负责起草局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领导讲话及有关文字材料的综合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以部门名义下发文件的审核、制发工作;负责信息处理、保密及机关文秘档案、材料打印、印信管理等工作。根据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教育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
(二)人事科(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负责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局直单位人事调配、职称评定、干部考核、评模选优呈报;负责全市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劳动工资、福利;负责学校领导干部和教师的培训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人事制度及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知识分子工作;负责老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处理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日常事务。
(三)初等教育科(体艺卫科和民教办公室)。负责全市幼儿教育、初等教育、特殊教育的管理和指导工作;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指导全市小学德育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工作;负责语言文字工作;参与制定普通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招生计划;组织、推动幼儿教育的实施并进行评估;指导、管理全市幼儿教育的教学计划、教学用书等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幼儿教育科研工作。负责全市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组织策划全市中小学体育、健康和艺术教育大型活动;协调组织学校及学生参加体育竞赛、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指导并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负责抓好民族教育工作。负责民办教育机构办学审核、检查、评估。
(四)中学教育科(职教科)。负责全市中学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中学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负责指导全市中学教学工作;负责全市初、高中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普通高中学生考试工作。负责对职业学校的教学计划的执行和质量进行检查评估;抓好职业学校招生、学籍管理工作;抓好职业教育和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培训工作;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五)纪检监察法制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负责教育系统的纪检检查、行政监察和政策法规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教育行政执法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协助办理涉教案件,依法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负责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政行风建设,查处教育系统的违法违纪案件;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系统内的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教育信访和投诉工作。监督、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制;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配合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学校、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发生;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负责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交通安全和消防宣传教育。
(六)计财科(内审科)。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遵守各项财务法律规章制度,依法执行财务工作;按照本级财政部门的要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规定,及时准确编制年度教育经费预算;按本级财政局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组织、协调、汇总教育系统年末决算编审工作。负责对全市教育所属学校和单位的财务收支行为进行内部审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审计,遵守廉政规定和审计工作纪律,负责对违反财经规定的学校、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做出处理、处罚决定及批评、建议;按时完成市教育局制定的内部审计项目计划。
党建办公室。负责部门党建工作。
三、市教育局人员编制
市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6名,局长1名(兼任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副局长3名(其中1名兼任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专职副书记),督学1名(正科级)。内设机构领导职数7名(含党建办公室主任1名)。
市教育局负责人(法人代表):魏宝军
咨询电话:0436-3212007
办公地址:白城市中兴东大路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冬:周一至周五(8:40――11:20,13:40――16:50),夏:周一至周五(8:40――11:20,14:10――17:20)。
咨询电话:0436-6222372
办公地址:白城市洮南市光明南街与荣福西路交叉路口往西南约170米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冬: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夏: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