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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及省委、省政府批准的《靖宇县机构改革方案》,靖宇县水利局(以下简称县水利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县水利工作规划,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规划、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江河、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协调指导乡镇供水和人畜饮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指导全县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节约用水政策的贯彻落实,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对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进行治理、开发和保护。开展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监督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协调全县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实施,负责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开展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水利工程移民有关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十一)负责辖区内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水事纠纷,组织开展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对水利建设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对辖区内的河道进行监督检查,对在河道内破坏建筑及乱挖等行为进行查处。
(十二)负责水利技术工作。组织水利新技术、新成果的开发、推广和应用,贯彻水利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
(十三)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四)承担水利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县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江河湖泊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县水利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综合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水利水政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机关党的工作机构
县水利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负责人:关学成
咨询电话:0439-3594198
办公地址:白山市浑江区团结路2号 邮政编码:1343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1:30,13:30-17:00(5月1日-9月30日),8:30-11:30,13:00-16:30(10月1日-4月30日)(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9-7230123
办公地址: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七道街 邮政编码:1352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1:30 13:30-17:00(春夏季),8:30-11:30 13:00-16:30(秋冬季)
咨询电话:0439-7230068
办公地址: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矿泉北路与七道街交汇处靖宇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