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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农业农村局

靖宇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439--7222574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靖宇县靖宇大街府西胡同2号    邮政编码:135200

办公时间:8:30--11:30 1:30--5:00(春夏季),8:30--11:30 1:00--4:30(秋冬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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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宇县农业农村局职能信息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研究拟订和组织实施全县“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发展计划、重大政策措施,协调、监督有关“三农”方面的重大工作。参与全县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等政策制定。指导全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建立农业综合执法体系。

(二)推动发展全县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承担全县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工作。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拟订全县县域突破发展规划,统计汇总县域突破主要经济指标进展情况。

(四)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建议,指导农副产品加工和流通,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五)负责全县种植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监督管理。

(六)负责全县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提出技术性贸易措施建议。参与制定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渔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七)组织全县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行业标准并监督实施。

(九)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植物、水生动植物检疫防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县内植物、水生动植物检疫防疫工作,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建立健全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的建议。组织实施上级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编制全县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全县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农业科技体制改革。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二)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开展农民科技培训,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

(十三)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对外交流合作,参与提出对外援助政策、农业贸易规则拟订及谈判建议,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畜牧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县畜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并组织监督实施。指导全县畜牧业产业化管理和行业结构调整,提出行业投资计划建议。

(十五)负责全县畜禽品种、畜产资源、饲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指导畜禽良种测定、繁殖改良和推广体系建设。负责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结构布局和综合协调,指导全县畜牧业饲养、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负责生鲜乳生产、规划、基地建设和收购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十六)负责全县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兽医医政、兽医药政、兽医医疗器械、饲料和种畜禽、牧草种子和兽药等生产质量的监测、鉴定、追溯、风险评估。负责兽药饲料残留监控管理。指导畜产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监督实施畜牧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无公害畜产品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监督管理。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十七)负责全县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工作。拟订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调查、防控、发布、扑灭等工作。负责动物产品检验检疫。根据国家、省、市关于畜牧、兽医行业技术标准,组织拟订全县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对报检的外来或者出具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检疫,并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及加盖通验印章或加封通验标志。负责畜禽交易场所和运载工具卫生监督管理。

(十八)组织拟订全县畜牧业科技教育培训发展规划。指导科技推广、教育培训和行业科技队伍建设,实施重大科研项目。负责畜牧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管理。指导全县畜牧业经济技术信息化建设,开展畜牧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十九)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

1.实施全县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全县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渔业和畜牧业生产资料和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全县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

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督管理。

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以及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3.县农业农村局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人事、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会议和文电等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由农业农村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工作。

(二)农业发展科。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组织开展调研工作。负责县域经济综合协调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督查调度、工作信息和绩效考核工作。承担县委农办的日常工作。

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指导经济作物发展和粮油作物结构布局调整。指导技术推广及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栽培标准化规程有关工作。协调垦区有关工作。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承担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农业贸易促进。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

(三)农村管理科。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等农业投资项目规划、管理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组织、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

(四)畜牧业管理科。拟订全县畜牧业、渔业及相关产业发展战略。指导行业结构布局调整及产业发展。组织实施畜牧业、渔业规模养殖标准化及行业项目建设。负责全县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及疫情处置工作。负责畜禽定点屠宰行业监督管理,指导全县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繁殖改良和推广体系建设。保护和合理开发渔业资源,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按分工维护管辖水域渔业权益,承办重大涉外渔事纠纷处理工作。

(五)质量安全监管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组织实施农产品、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负责农作物种子、种苗监督管理。负责农产品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机关党的工作机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县农村经济管理总站、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县农机管理总站、县农民科技教育中心、县农业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管理站、县产业化服务中心、县农业综合保障中心、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县特产研究所。

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局长赵伟:主持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全面工作。负责乡村振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菜篮子”工程、县域经济、农业技术推广、粮食安全、农产品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村固定观察点、农业产业扶贫、安全生产、防汛、防火、农业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农机管理工作。

副局长尹聚斌:协助局长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财务、后勤、审计、纪检监察、党务、保密、行政审批、法规、软环境、社会信用体系、政务公开、“四大机制”、“十大战役”、农民科技教育、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副局长田丽铭:协助局长负责农村社会事务、农村经济管理、农业产业发展、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畜牧业、水产业发展、人事(含职称和编制)、共青团、妇联、疫情防控、脱贫攻坚驻村指导、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治县工作。

    联系人:索森颖

靖宇县农业农村局领导简介

白山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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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政务服务中心于2002年4月15日正式启动运行。纳入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业务有行政许可、会计集中核算和外来投资项目服务业务。进入市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41个,行政许可项目258项。市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共分两层,面积2400平方米,设41个服务窗口。 市政务服务中心坚持以人为本。。。
白山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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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39-3225338

办公地址:白山市浑江区新华路89号 邮政编码:13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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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8:30-11:30 13:00-16.30(秋冬季) 8:30-11:30 13:30-17:00(春夏季)

靖宇县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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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439-7230123

办公地址: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七道街 邮政编码:1352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1:30 13:30-17:00(春夏季),8:30-11:30 13:00-16:30(秋冬季)

靖宇县政务服务中心
靖宇县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439-7230068

办公地址: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矿泉北路与七道街交汇处靖宇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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