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对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组织、实施、协调、检查和指导。
3.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的报送工作。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和乡、镇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指导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4.承担统筹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及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全县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协调人民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协助市司法局选任管理人民监督员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6.负责指导、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指导、管理全县社区戒毒(康复)工作。
7.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8.负责本系统执法执勤用车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9.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职责
按照优化协同高效的原则,整合设置相关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拟定建设投资、物资装备、经费保障和财务管理办法。指导、监督本系统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和基建投资的使用工作。负责全系统公务执法执勤用车等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本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指挥、协调、联络,收集整理、综合分析本系统重大事件的相关信息等工作。负责处理本系统来信、来访,协调、督办有关重要信访事项。
2.法制科。负责县级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有关规划、具体措施的制定、实施、指导和监督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年度依法行政考评工作。
负责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发布前的审核工作。负责县级政府部门、乡镇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核和监督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的申请,处理、纠正违法的规范性文件。定期组织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废止工作。
负责办理依法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赔偿案件和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负责组织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的听证、调解、和解的有关事项。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县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推进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组织定期、不定期的执法监督检查,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投诉举报。
组织县级行政执法主体的清理、确认、公布工作。承担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及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负责县级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年审及换证工作。
负责指导行政处理决定相关工作。负责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
办理县级政府的涉法事务的法制协调、论证、处理工作。协调处理县级执法部门之间的执法争议。
代政府起草向上级政府和本级人大提交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3.社区矫正管理科。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拟订并指导实施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执行社区戒毒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情况。指导、监督本系统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的管理、教育、帮扶工作。对全县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4.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负责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考核、总结和验收工作。指导、监督乡镇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乡镇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关于依法治县、建设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宣传工作。
承担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日常工作以及具体业务工作。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县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指导、监督全县律师工作。承办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执业申请、律师实习证申请等初审报送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全县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服务工作。
负责制定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指导推进全县司法所基础建设和队伍建设。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及人民调解员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协助市司法局选任管理人民监督员工作。指导帮教安置工作。
机关党的工作机构,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下属事业单位及职责职能
靖宇县法律援助中心、靖宇县法律服务中心、靖宇县社区矫正教育中心、吉林省靖宇县公证处、靖宇镇司法所、濛江乡司法所、花园口镇司法所、三道湖镇司法所、龙泉镇司法所、那尔轰镇司法所、景山镇司法所、赤松镇司法所。
1、靖宇县法律援助中心: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法律服务机构及其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援助机构的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2、靖宇县法律服务中心:接待现场来访,解答法律咨询;解答人民调解业务咨询,受理、指派、分流和协调处理人民调解案件,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提供专业调解工作;指导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开展咨询和调解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各种形式的法治文化活动。
3、靖宇县社区矫正教育中心:接受人民法院委托,组织或协同、指派司法所开展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提请假释罪犯的调查评估;负责办理社区服刑人员和法律文书交接事宜,安排社区服刑人员至司法所报到登记,负责审核批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等级措施和教育矫正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社区服刑人员的入矫宣告和解矫宣告;组织指导司法所对落实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并提供心理疏导等工作。
4、吉林省靖宇县公证处:负责办理公证事务,出具公证证明如公证经济、民事合同、遗嘱等有法律事实和文书,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办理保全证据和提存公证;向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如法律咨询,提出公证建议,担任法律顾问,代办与公证有关的法律手续;对社会性活动实施法律监督,普及法律知识,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
5、靖宇镇司法所;负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负责社区戒毒(康复)具体工作的实施;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所;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协助乡镇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及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6、濛江乡司法所:负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负责社区戒毒(康复)具体工作的实施;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所;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协助乡镇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及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7、花园口镇司法所;负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负责社区戒毒(康复)具体工作的实施;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所;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协助乡镇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及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三道湖镇司法所:负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负责社区戒毒(康复)具体工作的实施;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所;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协助乡镇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及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9、龙泉镇司法所:负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负责社区戒毒(康复)具体工作的实施;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所;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协助乡镇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及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10、那尔轰镇司法所:负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负责社区戒毒(康复)具体工作的实施;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所;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协助乡镇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及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11、景山镇司法所;负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负责社区戒毒(康复)具体工作的实施;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所;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协助乡镇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及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12、赤松镇司法所:负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负责社区戒毒(康复)具体工作的实施;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所;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协助乡镇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及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四、领导班子成员及分工
王殿波: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全面工作。
刘铁成:党组成员、副局长、协管局长分管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公证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张凤翯:党组成员、副局长、协管局长分管全面依法治县办公室秘书科、四大机制、办公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法制科、法规科、监察室、法院调解室、人民参与与促进法治科、司法所工作。
刘宇: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协助局长分管政治处工作。
咨询电话:0439-3225341
办公地址:白山市长白山大街4028号,邮政编码:1343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1:30 13:00-17:00(秋冬季) 8:30-11:30 13:30-17:30(春夏季)
咨询电话:0439-7230123
办公地址: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七道街 邮政编码:1352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1:30 13:30-17:00(春夏季),8:30-11:30 13:00-16:30(秋冬季)
咨询电话:0439-7230068
办公地址:吉林省白山市靖宇县矿泉北路与七道街交汇处靖宇县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9-7224390
办公地址:白山市靖宇县靖宇大街450号, 邮政编码:1352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1:30-13:00-16:30(秋冬季) 8:30-11:30 13:30-17:00(春夏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