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 通化市东昌区司法局(以下简称区司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二、 中共通化市东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依法治区办)设在区司法局,接受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三、 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省委关于全面依法治省、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拟定区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订计划。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査工作。承办区政府规章的解释和区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承办区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的报送工作。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证件的发放、审验及换证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办理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相关的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协调政府部门之间在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矛盾和争议。
(四)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指导、协调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五)负责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六)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等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系统服装和执法执勤用车等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八)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九)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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