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市医疗保障方面的政策、规划、标准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并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组织拟定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落实国家和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组织拟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落实相关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组织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六)制定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制定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参保登记和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安全、保密、宣传、信访、政务公开、政务督查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规划科)。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等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组织拟订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推进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拟订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拟订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三)基金监管科。拟定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四)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科。拟订全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参保登记和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落实国家、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医疗保障扶贫工作。拟订全市医保目录,落实相关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按职责分工承担深化医改相关工作。
三、联系方式
负责人: 于学波
咨询电话:(0435)3725802
办公地址: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滨江西路5777号, 邮政编码:134001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9:00—11:30 13:00—17:00(秋冬季),9:00—11:30 13:30—17:30(春夏季)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5-3272345
办公地址:通化市滨江西路5777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1-80575946,80575907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3999号 邮政编码:130033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1:30 13:00-17:00(秋冬季),8:30-11:30 13:30-17:30(春夏季)(周一至周五 法定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