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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应急管理局

通化市应急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

联系电话:0435-3677066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滨江东路2488号 邮政编码:134001

办公时间:8:30-11:30 13:00-16:30(秋冬季) 8:30-11:30 13:30-17:00(春夏季)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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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应急管理局职能信息

通化市应急管理局机关简介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通化医药高新区、吉林通化国际内陆港务区(以下简称各地)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市级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监督实施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标准。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通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协调省和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划拨和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政府有关部门及下一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指导监督生产经营单位和培训机构的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承担全市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全市煤矿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情况,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十七)承担全市煤炭行业管理工作。

(十八)承担全市地震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人事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指导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退休干部工作。

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指导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除外)的操作资格考核工作;依法负责高危行业(煤矿、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除外)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

(二)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科、调查评估和统计科)

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拟定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驻通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承担市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指导市及各地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备案、重大危险源备案工作。

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协调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

(三)教育训练科(救灾和物资保障科、应急装备管理科)  

负责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负责培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

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负责上级划拨和市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组织制订应急抢险救援、救灾装备规划、计划、配备标准并组织实施;统筹指导各地加强应急抢险救援、救灾装备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抢险救援、救灾装备使用培训;负责市直属应急抢险救援、救灾装备管理工作。

(四)火灾防治指导科

贯彻落实消防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技术标准;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火灾扑救工作;指导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

(五)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科(防汛抗旱指导科、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指导科)

建立一般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拟订市级综合防灾减灾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

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航空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一般地质灾害应急救援。

(六)综合协调指导科(新闻宣传科)

依法依规指导协调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和考核工作。

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新闻宣传、新闻发布、舆情应对、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公众知识普及等工作。

(七)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检查油气长输管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组织开展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参与拟定市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八)政策法规科

承担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局机关法律事务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工作; 承担相关信访工作。

(九)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

依法依规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贯彻落实行业安全生产规程、标准,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参与拟定市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参与拟定市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依法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关闭和尾矿库闭库工作;依法承担相关行业和领域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一)煤矿安全监督管理科(煤炭行业管理科)

对全市煤矿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指导各地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煤矿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情况;负责组织并监督煤矿开展安全专项整治;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对煤矿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监督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负责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指导工作,组织、指导、协调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编制煤炭安全生产规划;指导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科技进步工作;负责指导安全培训,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考核工作;组织指导煤炭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和发布。

组织实施煤炭工业规程、规定和技术标准;拟定煤炭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煤炭资源勘探开发;负责煤炭领域企业升级改造及安全生产基础建设项目的组织、申报和初审工作;负责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工作;拟定煤炭加工转化为清洁能源产品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煤矿企业优化整合;负责淘汰煤炭落后产能;负责全市煤炭生产等经济技术指标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拟定煤气层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煤矿瓦斯治理和利用工作。

(十二)规划财务科(科技和信息化科)

编制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统筹协调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承担相关技术服务机构和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政府采购和内部审计等工作。

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专家管理工作。

(十三)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办复工作;牵头组织行政许可及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检验、认证、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行政审批决定送达和行政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制定和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等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与管理。

(十四)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联系方式

负 责 人:宋涛

通化市应急管理局领导简介

通化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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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放、管、服”工作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创新政府管理方式,以建设政务云平台为支撑,打造统一标准、统一建设的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构建高效便民的新型“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 一、什么是云平台? 转向云计算,是业界将要面临的一个重大改变。。。。
通化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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