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
2.研究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并组织实施。
3.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监测县区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原则;管理直属单位的教育经费,并对收费与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按照规定管理国外、国内对我市的各项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
4.综合管理全市的基础教育、幼儿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师范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等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协调各县区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开展国内外教育与交流工作;宣传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5.组织对全市中等及其以下教育学校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6.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管理事项;负责所属单位教师调配和奖励工作;负责局机关科级以下公务员的考核和管理工作;指导、规划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教师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综合管理和指导直属各级各类学校和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妇联、统战、老干部、老科协、关工委、红十字会、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信访、投诉等工作。
7.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工作、体育卫生、美育工作与国防教育工作;协调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工作。
8.归口管理全市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学校招生和毕业生就业的有关政策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我市的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负责自学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职工职业技术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9.负责管理、协调并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
10.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上报和发布。
11.规划并管理全市教育科学研究、教育实验、教育情报、统计资料工作;指导教育理论研究、教育学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辽源市教育局本级内设 10 个机构,分别为办公室、计划财务安全科、组织人事科、基础教育科、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职业与成人教育科、教育督导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办公室、党建办公室。
咨询电话:0431-88905300, 0431-88905399 , 传真号码:0431-82760537
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大街1485号吉林省政府综合楼 邮政编码:13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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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8:30-11:30 13:00-17:00(秋冬季),8:30-11:30 13:30-17:30(春夏季)
咨询电话:0431-84605855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浦东路1388号 邮政编码:13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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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咨询电话:(0437)12345,00437-3529004
办公地址:辽源市龙山区人民大街1485号 ,邮政编码:136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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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8:30-11:30,13:00-16:3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7-6998601、6996517
办公地址: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辽河大路3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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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冬季作息时间: 上午08:30-11:30 下午13:00-16:30 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00
辽源市教育局行政审批办公室根据国家关于教育事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教育行政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察、论证、审核和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