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思路,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推进军民结合的国防工业科研生产体系建设。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化工、建材、食品、装备、医药等行业发展规划,实施行业管理;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中出现的问题,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四)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提出省、四平市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国家和省、市规定权限审核、核准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市特色工业园区建设。
(五)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等的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六)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七)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规定和措施,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八)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防科技工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市相关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军事工业企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初审、申报工作;负责全市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管理。
(九)推进工业体制改革,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全市企业集团设立的初审及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申报工作;负责推动企业扭亏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城区集体经济发展;承担市手工业联社职能。
(十)综合管理全市联合运输工作,负责全市铁路专用线共用管理和铁路道口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监管执法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档案、保密、信访、财务、审计、统计、资产管理、会务、接待、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等工作。
(二)工业经济科
综合分析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起草局内重要的综合性文稿;协调指导全市城区集体经济发展;负责开展全市特色工业园区相关工作。
组织拟订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关于国家、省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承担固定资产投资审核的相关工作。
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制药、新材料等规划;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和市有关科技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技术进步的规定和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军民结合推进和军事工业协调方面的相关工作。
监测、分析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国内外工业形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工业企业生产要素保障协调工作;承担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负责民爆管理相关工作。
(三)民营经济科
负责中小企业的宏观指导,会同有关方面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措施;负责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的综合分析和统计工作。负责指导全民创业工作;负责服务体系建设,整合社会资源为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服务。
承担全市通用机械、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行业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汽车及改装车行业管理工作,推进汽车零部件产业化发展。
承担全市轻工业、纺织业等行业管理,指导农畜产业及食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承担全市医药和原材料行业的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发展规划;承担全市石油化工(不含炼油、煤制燃料、燃料乙醇)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有关行业发展规划;承担全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承担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有关工作。
指导推进全市工业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协调信息安全技术开发。
(四)政策法规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全市工业企业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推动企业扭亏和减负工作;负责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研究提出企业股份制改造申报意见;负责企业集团设立的申报和规范工作;负责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的协调指导工作;负责全市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的综合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及污染控制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负责全市铁路专用线和铁路道口管理;负责外贸货物运输协调工作。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安全管理。
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
(五)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双辽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负责人:高忠祥
电话:0434-7222965
地址:双辽市东春路1132号
双辽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人:张嘉健
电话:0434-7293011
地址:双辽市东春路1132号
咨询电话:0434-3266155
办公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市府路5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夏季8:30-11:30 13:30-17:00-冬季8:30-11:30 13:00-16:30
咨询电话:0434-7221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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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冬季 星期一-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工作日) 夏季 星期一-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工作日
咨询电话:0434-7225329
办公地址:吉林省四平市双辽市南运路988号双辽市政务服务中心,邮政编码:136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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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00 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咨询电话:(0434)7222998
办公地址:四平市双辽市辽河路19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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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夏季 8:30-11:30 13:30-17:00,冬季 8:30-11:30 13:00-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