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东编制【2005】19号文件规定,铁东区叶赫满族镇人民政府行政机构设“三室一所”,即党政办公室、经济办公室、社会管理办公室和财政所。其主要职责分别为:
党政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党政办公室主要承担乡镇党委、人大、政府以及共青团和妇联的日常各项工作,负责各项中心工作组织和综合协调。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区委、区政府的决议及批示,负责抓好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二)负责党建、统战、群团、武装人事管理及乡镇、村两级干部的培训、选拔和使用。
(三)负责综合协调、政务监督、行政后勤、信息文秘、档案管理、统计工作,负责乡镇人大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四)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测评。
经济办公室的主要职责:经济办公室主要承担工业、农牧业、林业、水利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及招商引资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
(一)负责招商引资及民营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和服务工作,促进农村多种经济成分和经济组织的发展,促进新产品、新项目的引进和开发,发展集贸市场,开展对外贸易工作。
(二)负责农村各产业结构的调整,生产布局、指导种植业、养殖业生产开发、负责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与应用,工、农业生产资料的组织协调。
(三)负责农田水利建设,抗旱防汛,林政管理,植树造林,环境与自然资源的保护。
社会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社会管理办公室主要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村镇规划建设、民政、民族宗教、社会治安综合管理,信访和维护社会稳定,劳动和社会保障,科教文卫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工作。
(一)负责科学知识的普及、乡镇村文化市场和广播电视传递的管理;负责中小教育,农民业余教育,扫盲教育卫生防疫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幼保健科学技术工作。
(二)负责民政的扶贫、优抚、拥军优属、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移风易俗、劳动和社会保障,组织开展农村富余人员劳务输出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工作。
(三)负责依法打击邪教组织及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族宗教、信访工作;负责法治宣传教育、民事纠纷的调解仲裁、司法咨询服务、法律援助工作。
(四)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法律、法规;负责境内山、水、田、林、路的综合规划和管理;负责乡镇村小城镇建设的指导和实施工作。财政所的主要职责:财政所主要承担乡镇财政收支和总预算,财政核算等项业务的管理。
(一)、负责编制并执行年度预决算;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专项资金的收支管理。
(二)、负责监督政府及预算单位的财政收支活动;负责协调、调度财政收入,制定增收节支措施。
(三)、负责各项农民补贴的兑付。
(四)、负责村级转移支付部分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