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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铁东区教育局是四平市铁东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一、教育局的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贯彻执行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针政策、教育发展战略计划、重大政策方案,协调督导落实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二) 研究制定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指导并协调实施;全力做好教育系统政务协调、督查督办和政务公开工作。
(三) 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按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原则,组织好教育经费的筹措并保证合理使用;会同区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原则;负责国家财经法规及上级部门财经规定和有关规章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四) 综合管理全区的基础教育、幼儿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负责教育督导评估,规划并实施系统内在岗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教育科研工作、相关的学籍管理、全区扫盲工作、语言文字工作及社会力量办学、民办幼儿园的审批和管理工作。
(五) 会同有关部门执行教育系统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劳动工资、职称评聘,负责全区的教师管理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省颁布的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制定实施意见,指导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各级各类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直属单位的干部管理考核及任免。
(六) 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指导各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美育工作、文明校园建设工作、国防教育、社区教育管理工作;协调并指导教育系统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规划并管理全区教育统计资料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八)管理局直属学校和事业单位;指导教育学会等开展社团组织工作。
(九)负责全区社区教育的协调、指导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科技教育活动;协调全区教育系统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组织全区教育系统参与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捐资助学统筹协调工作。
(十)治理教育乱收费、乱补课、乱办班、乱售复习资料问题,指导区属各中小学校、事业单位认真实施教育行风目标责任书各项任务,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十一)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室配备工作。
(十二)承担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十三)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四)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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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铁东区教育局办公室 协调局领导处理局机关日常事务性工作;协调处理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备品供应、统计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文秘工作;负责文书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印鉴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文件材料的打印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息报送工作;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