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组织开展全区乡村振兴重大决策的调查研究,拟定全区乡村振兴工作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指导全区乡村振兴工作。
(三)协调全区社会各界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协调市级以上各级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定点乡村振兴工作,协助做好区直机关和单位的驻村帮扶工作。
(四)组织开展农村监测对象识别、退出工作。负责全区脱贫对象建档立卡管理工作。
(五)协调拟定区级帮扶资金分配方案,参与拟定帮扶资金管理办法,协调财政、金融部门做好财政帮扶资金(债券)和帮扶贷款的计划管理,指导、检查、监督帮扶资金的使用,指导重点帮扶项目建设。
(六)协调配合相关部门指导本地区推进产业乡村振兴工作;调度行业部门落实乡村振兴职责和任务。
(七)负责全区乡村振兴情况的统计和乡村振兴信息的动态监测。
(八)负责乡村振兴政策落实的督查和暗访。
(九)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全区乡村振兴干部教育培训。
(十)组织开展全区乡村振兴宣传工作。
(十一)负责乡村振兴事项来信来访的接待、受理工作。
(十二)承担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平市铁西区乡村振兴局 办公地址:四平市铁西区海丰大街2118号9楼。 办公时间:冬季 8:30-11:30 13:00-16:30 夏季 8:30-11:30 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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