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县一拉溪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
(五)农业农村办公室
(六)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七)经济发展办公室
(八)扶贫开发办公室
综合服务中心内设机构
党务综合科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
退役军人服务站
农村经济管理服务站
农机管理站
农业技术推广站
(七)畜牧兽医站
(八)自然资源所
(九)林业站
(十)水利站
(十一)文化站(广播站)
(十二)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
主要职能:
政府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党务、会务、文书、信息、保密、档案、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大事项和工作部署的落实、督办、检查工作。负责牵头推进“放管服”改革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统筹协调下放审批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宣传、意识形态、统战、民族、宗教工作,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两新”组织党建、村级(社区)党建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工作;统筹推进辖区人才工作。负责指导协助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多网合一”等工作。协调开展邪教防范、法治宣传、社区戒毒、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督促辖区单位和村(居)民落实消防等工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的治安问题。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具体承担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等工作职责。落实人力社保、医保、退役军人、民政、应急、防灾减灾、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卫生健康、人口计生、残联、红十字会等领域的有关政策。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农业农村办公室。落实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政策。推进农业、林业、水利产业发展、资源开发保护利用、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指导监督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按职责分工承担辖区内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畜禽防疫等技术服务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工作,代表镇政府履行明确赋予或授权的行政执法职责。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民营企业发展和经济发展工作。向企业提供向上争取政策性扶持项目和资金支持方面的信息,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投资环境。承担安全生产、自然资源、城乡建设、交通、环保等相关工作。联系相关金融机构及供销社。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县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扶贫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扶贫项目组织实施及资金管理。负责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及档案资料整理。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服务中心内设机构
党务综合科。负责综合服务中心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宣传、意识形态等工作,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工作。负责综合服务中心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中心党务、会务、文书、信息、保密、档案、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承办镇(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负责辖区劳动力资源、劳务输出、劳动力转移等工作。为失业人员提供再就业服务,为就业和再就业人员建立和接续社会保险关系,承担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参保、缴费、待遇政策宣传等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宣传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建立健全本辖区退役军人基本信息台账,收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需求,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组织建立退役军人联系制度,开展走访慰问、帮扶解困、化解矛盾和思想教育工作。
农村经济管理服务站。负责辖区内农村财务管理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村级财务统计、审计和村务、财务公开工作。做好村屯组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定期对农村经济收支、农民收入以及农民负担情况进行监测,开展农村经济政策法规宣传服务。指导辖区内的土地流转工作,承担土地承包,耕地、荒山使用权流转和承包合同管理等工作。开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宣传服务。负责农村宅基地“三到户”和流转指导工作。
农机管理站。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农业机械的法律法规;组织辖区农业机械进行农用作业;进行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的示范推广;指导和管理农业机械服务体系的建设;负责农业机械统计工作。做好农业、农机技术人员的管理培训工作。
(六)农业技术推广站。负责辖区内种植业技术推广、服务等工作。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和防治技术指导。承担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控制技术示范和标准化安全生产。承担产地农产品快速检验检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七)畜牧兽医站。负责域内畜牧业产业发展,做好畜牧兽医相关情况普查上报工作,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落实各项强牧惠牧政策;负责做好动物强制免疫、疫情报告、消毒灭源等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做好基层畜牧业技术推广和咨询服务。
(八)自然资源所。负责编制辖区内土地利用、矿产资源、测绘发展、地质环境保护等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耕地保护,严格履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具体实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及划区定界。协助做好城镇土地、农用地分等定级、评估、交易、调查、登记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矿产勘查开发的服务工作,组织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自然资源进行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九)林业站。宣传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推广林业科学技术。组织和指导农村集体、个人开展林业生产经营活动。做好资源调查、造林检查验收、林业统计和森林资源档案管理等工作。做好森林防火服务保障、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依法管理森林和野生动植物及湿地资源,做好乡村集体林保护工作。开展林业技术培训、咨询等服务工作。
(十)水利站。负责辖区内水利规划与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人畜饮水、节水灌溉和供水工作;负责农田水利建设的技术指导和工程管理,组织协调水利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养殖技术服务、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水生动物病害监测。做好防汛抗旱服务保障工作。做好水利技术人员的管理培训工作。
(十一)文化站(广播站)。组织实施全镇(乡)文化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群众文化的健康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负责文体设施建设工作。开展村屯文体团队的建设工作,组织文体队伍开展活动;发展辖内的文化娱乐事业。负责全镇(乡)文体市场的管理工作,配合公安、工商、文化等职能部门对辖内的社会文化市场进行监督、巡查。开展文物宣传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搜集整理工作。
(十二)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站。负责本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做好计划生育知识的咨询和指导;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和计划生育各项扶助制度;落实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工作;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