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相关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编制全区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
2.负责统筹、指导、监督、考核新区及各开发区市容环境卫生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
3.负责新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多部门、跨区域城市管理工作;组织召开相关联席会议;组织协调、指导落实重点城市管理工作;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建立完善新区及各开发区城市管理工作考评体系和奖惩机制并组织开展考核。
4.负责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业务指导、监督抽查等工作;制定新区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实施细则。
5.负责统筹新区及各开发区城市管理及行政执法工作,明确执法边界,制定规范、标准;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统筹调度新区及各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力量,完成跨区域护建、安保等执法保障任务。对各开发区、环卫市场化运行企业进行监督考核、业务指导。
6.统筹新区及各开发区城市管理法制建设工作(含法制培训),制定总体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对新区处罚案件及重大处罚案件进行审查备案,并做好相关行政应诉和案件移送工作;统筹指导各开发区城市管理职能机构相对集中行使相关行政处罚权,对处罚案件进行抽查、考评,对未依法处罚的案件进行纠正或督办。
7.负责新区及各开发区城市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办复工作,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行政处罚权以及督查检查工作。
8.统筹新区及各开发区城市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相关工作,对平台投诉案件进行接收、转派、审核、归档,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跟踪分析、考核评比。
9.负责新区及各开发区协管员的管理、考核等,统筹协调各开发区之间做好人员轮岗交流工作;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做好新区及各开发区城管执法队伍考核工作。
10.负责新区城市管理局党政事务、财务核销、资产管理工作,统筹城市管理专项资金使用;负责系统信息宣传、车辆管理、安全生产、信访受理、应急处置等工作;按照国家标准统筹、配发全区执法装备和服装工作。
11.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2.承担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内设综合管理科、督查考评科、市容环卫科、信息指挥中心、机动执法大队
联系方式:
负责人:周立友
咨询电话:0431-85292384,传真号码:0431—85286926
办公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477 号 邮政编码:130022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9:00—11:30 13:00—17:3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1-81335551 | 传真:0431-81335553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 邮编:130102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
咨询电话:0431-80786777、80786999
办公地址: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中科大街2106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春夏季:0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间断服务) 秋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09: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