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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教育局

长春新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2024-04-15

官网:http://zwfw.jl.gov.cn/jlszwfw/cksx/?deptId=TE2201230000000010&area=220123

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奋进乡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电话:0431-81337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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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构概况
  • 网上办事
  • 办事机构
  • 办事指南
  • 交通指引

长春新区教育局职能信息

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3.负责综合管理全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社会力量办学及对外交流等工作。

4.负责指导中小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群团工作;承担新区党工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工作。

5.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教学工作、体育卫生与美育工作、信息技术、国防教育和社会实践等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工作。

6.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管理教师职务评聘、考核培训、表彰奖惩等工作;统筹、协调、管理直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

7.会同相关部门编制教育经费预算,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收费管理、资产管理和后勤管理工作;指导学校装备配备、信息化建设、基建工作。

8.负责制定年度招生计划,执行省市教育部门有关招生规定、办法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全区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和学籍学历工作。

9.负责协调并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突发应急处理和稳定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工作。

10.负责拟订全区教育督导的相关制度和指标体系;对各开发区履行相关教育职责进行检查、督导、考核。

11.承担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2.承担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内设基础教育科(校外教育培训监管科)、师资管理科、德体艺卫科(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安全与装备科、督导室、招生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

负责人:汪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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