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机构职能: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和管委会有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划标准,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区级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制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党工委、管委会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合对接,衔接驻长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消防工作,协调消防部门指导乡镇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统筹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统筹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统筹组织指导度假区各相关部门(单位)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
(十)指导协调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一)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划拨、市划拨和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二)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管委会有关部门及下一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三)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四)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五)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度假区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六)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七)承担度假区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度假区煤矿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情况,参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十八)承办度假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应急管理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应急管理科(应急指挥中心)
(二)行业监督管理科(危化科)
(三)灾害处置科(救灾物资保障科)
(四)灾害救援科(应急救援大队)
联系方式:
负责人:方斌
咨询电话:0431-88777081
办公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 09:00至12:00(节假日除外) 午休 12:00至13:00 下午 13:00至17:30
咨询电话:0431--89687925
办公地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一号, 邮编:130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1-81336520
办公地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一号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春夏季: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秋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