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榆树市水利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工程管理科、资源管理科、计划和财务科、法规科、机关党委、关心下一代委员会办公室;直属单位有河长制办公室;局常设科室有纪检监察科、水旱灾害防御科、最严格水资源考核管理办公室;项目建设管理单位有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村供水管理中心、水利管理总站;独立法人单位有水土保持工作站、河道堤防管理站、水政监察大队、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水利设备物资供应站、水利工程处、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队。基层单位有5个灌区管理中心:松坡灌区管理中心、松榆灌区管理中心、松前灌区管理中心、卡中灌区管理中心、延青灌区管理中心;5个水库灌区管理中心:玉皇庙水库灌区管理中心、向阳水库灌区管理中心、于家水库灌区管理中心、石塘水库灌区管理中心、苏家岗水库灌区管理中心,全系统职工人数631人。
水利下属单位职能: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局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检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访、保密、安全保卫、爱国卫生、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新闻发布和系统信息网络管理。
(二)工程管理科
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组织编制灌、涝区规划及节水灌溉、乡(镇)供水等专项规划;组织编制中型水库供水计划和用水计划;负责水利工程设计的审查、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的招投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江河堤防、水库枢纽的管理,依法保护水利工程。
(三)资源管理科
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市管江河、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相关工作;配合水文水资源监测、国家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负责落实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
(四)计划和财务科
负责市级水利资金的使用、核算和监督管理;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对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和监督工作。
(五)法规科
负责水利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执行;负责起草水利行业的规范性文件;负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审核水利部门行政命令、审核重大行政处罚;负责监督规范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办复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决定送达和行政许可证件的发放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项目的工作程序、工作制度以及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六)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工委、组织部、宣传部等上级部门交办的党建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工资福利社会保障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水利系统人才规划、队伍建设。
(七)河长制办公室
落实市级总河长、市级河长交办的事项;负责落实省、长春市河长办交办的任务;组织编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拟定河长制工作相关制度和考核办法。组织编制河长手册、河长工作清单和年度任务。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并对市级总河长、市级河长交办的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制作并组织安装河长公示牌;承办市级总河长会议、市级河长会议、市级河长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等会务工作;市级河长制成员单位以及乡级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察和考核。
(八)纪检监察科
负责水利系统职工干部的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软环境建设工作。
(九)水旱灾害防御科
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抗旱及物资调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方案,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协调指导山洪灾害防御相关工作;承担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组织协调指导水情旱情工情信息报送和预警工作;负责落实防灾减灾相关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十)最严格水资源考核管理办公室
用水总量指标分配;各乡镇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措施落实情况考核;全市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自查、迎检。
(十一)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负责水库除险加固、中小河流治理、河道清淤疏浚等水利工程建设。
(十二)农村饮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十三)农村供水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工程水价核算工作;负责指导农村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
(十四)水利管理总站
负责水库移民指纹验证工作;负责水库移民项目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移民补助资金发放工作。
(十五)水土保持工作站
负责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六)河道堤防管理站
负责河道常态化管理、涉河违法行为查处、涉河工程项目的运行管理工作;配合河长制工作。
(十七)水政监察大队
负责涉水违法案件查处;负责河道采砂规划、年度计划的编制;负责非法采砂监督管理工作;受市政府委托完成年度河道采砂权的拍卖工作。
(十八)水政水资源管理中心
负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制度落实工作;负责取水计量设施安装,取水工程验收工作;负责水资源管理费收缴工作;负责非法取水事件查处,节水评价,水资源论证审查工作。
(十九)水利设备物资供应站
负责防汛抗旱物资、设备供应。
(二十)水利工程处
负责水利工程施工。
(二十一)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察队
负责安全饮水工程施工。
(二十二)灌区管理中心
负责辖区范围内灌溉和防汛工作,负责泵站的运行管理工作。
(二十三)水库灌区管理中心
负责大坝安全管理,农田灌溉水费收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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