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关职能
第一条 中共农安县三岗镇委员会(以下简称三岗镇党委)是辖区各种组织、县级部门延伸机构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全面领导辖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对辖区党的建设和乡村振兴全面负责。农安县三岗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三岗镇政府)根据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特点和资源禀赋,确定功能定位,加快职能转变步伐,依法履行相应政府服务和管理职责,推进区域发展。
第二条 三岗镇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
(二)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领域党建工作,抓好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推进镇、村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加强基层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民族宗教)工作。
(三)统筹区域发展。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辖区建设规划,强化对涉及本区域内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参与权和建议权,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推进产业升级、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动辖区经济发展。协同统计部门做好相关统计工作。统筹做好企业服务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各项政策,规范“三资”管理,做好美丽乡村建设和脱贫致富工作。
(四)组织公共服务。推进政府职能由“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村延伸。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方式,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落实人社、医保、民政、退役军人、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残联、红十字会等领域相关政策,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五)实施综合管理。负责辖区公共事务综合管理,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辖区内城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等综合性工作。加强对上级职能部门派驻工作力量的指挥调度和考核监督。负责综合执法、生态环境保护、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统筹辖区内自然资源管理、市场监管相关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管,对辖区住宅小区开展综合管理。
(六)动员社会参与。坚持以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动员指导辖区内各类单位、社会组织和村等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辖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整合辖区内各种社会力量为镇、村发展服务。做实做强由党建引领的基层共治基本单元,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
(七)领导基层自治。发挥村党组织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完善党领导下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发挥村民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提高基层自治整体水平。
(八)维护安全稳定。负责辖区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
(九)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依托镇公共服务中心平台,推进审批服务事项向服务中心集中,保障服务中心的审批服务事项到位、权限到位。推进镇公共服务中心平台标准化建设,加快实现政务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检查督办、政务公开、公开电话、信息化建设、节能减排、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内各领域党建工作,抓好新领域新业态新群体党建,推进镇、村党建与单位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负责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及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老干部工作,协调管理派驻机构人员,落实镇对部门派出机构负责人人事考核权、选拔任用的征得同意权和对驻镇单位创先争优、文明单位创建的审核建议权。负责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联络服务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统筹推进辖区人才工作。领导村民自治工作。牵头负责党群服务平台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具体承担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等工作职责,落实人社、医保、民政、退役军人、教育、文化旅游、体育、卫生健康、残联、红十字会等领域相关政策。牵头推进“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统筹协调下放审批服务事项的承接工作。牵头负责便民服务平台工作。
(四)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维护稳定等工作。负责依法治镇工作。协调开展邪教防范、法治宣传、社区戒毒、社区矫正、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督促辖区单位和村民落实消防、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工作。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的治安问题。负责辖区“多网合一”及网格建设和管理工作。统筹辖区内城镇、人口、社会等管理工作。负责应急体系建设、应急响应和防灾减灾救灾相关工作。牵头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工作。
(五)农业农村办公室。落实农业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相关政策,做好脱贫致富工作。落实经济发展相关政策,统筹推动产业协调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进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产业发展和资源开发保护利用工作,负责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落实粮食和物资储备相关工作。负责牵头落实河长制工作。按职责分工承担辖区内防汛抗旱、森林防火等基础性工作。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六)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指挥辖区内派驻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代表镇政府履行规定范围内的行政执法职责。落实对上级职能部门派驻工作力量的指挥调度和考核监督权。牵头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工作。
(七)财政经济办公室。统筹协调辖区企业及其他市场主体联系服务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承担辖区内财政、审计、国有资产管理、工业、商贸、科技、统计等方面相关工作。负责村级财务和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指导监督工作。
(八)城乡建设管理办公室。统筹落实辖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和辖区建设规划,强化对涉及本区域内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参与权和建议权,推动辖区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道路交通、人民防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落实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负责基础设施养护和管理、防违控违拆违等工作。承担相关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和安置工作。指导特色小城镇建设和传统村落、传统建筑的保护和发展工作。负责对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监管,对辖区住宅小区开展综合管理。
三、农安县三岗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农安县三岗镇综合服务中心内设机构
(一)党政服务科。承担党务、会务、文书、信息、保密、档案、财务、机构编制、人事、群团、后勤保障等工作;配合做好党群服务平台工作;承担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负责人:崔向前)
(二)社会事务服务科(文化广电和卫生健康服务科)。协助机关完成社会事务、社会福利和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人员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事务性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劳动保障、社保、医保、残疾人服务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科学技术、教育等方面公益性服务工作;组织群众文化活动,体育活动,繁荣文化特色产业;负责村级文化室业务指导,业余文艺创作组织管理,群众文化理论研究与交流,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收集整理保护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协助机关完成辖区内旅游开发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广播电视产业的发展运营相关工作;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承担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生育指导、避孕咨询、婚前咨询和新婚保健等服务工作;负责避孕药具计划管理发放并做好效果监测、使用方法指导;负责计划生育技术人员培训,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妇幼保健、红十字会等相关事务性服务工作;配合做好便民服务平台工作。(负责人:罗义通)
(三)平安建设服务科(应急保障科)。协助机关完成平安建设、综合治理、维护稳定、法律服务、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多网合一”等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平安建设、应急保障方面的信息收集整理;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政策宣传以及应急救援等服务工作;配合做好社会治安方面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配合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工作。(负责人:郑铁明)
(四)自然资源服务科。配合做好辖区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自然资源保护管理等相关服务工作;开展农田保护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负责乡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协助开展本辖区的土地资源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管理、土地证书发放和土地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开展生态环境的保护工作以及地质灾害监测、防治工作;组织对地质灾害的监测、预报工作;负责涉及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宣传活动等服务工作。(负责人:邹万春)
(五)农业畜牧兽医服务科(农机服务科)。承担省市县下达的推广、指导及社会化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农作物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业科技的专业教育指导,农作物病虫害的监测防控,新技术、新品种的应用和推广,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的指导;负责水产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农业信息收集、农情调查等工作;负责农业产业化的引导和服务;负责辖区内畜禽防疫、动物疫病预防监测、疫病疫情普查、疫情报告;负责牧业产地环境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协助监督检查畜牧业投入品使用情况,督促指导畜产品生产过程监控,协助受理畜产品认证和产地认定等服务工作,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的宣传教育;负责有关信息、数据的收集、统计、上报等工作,负责养殖档案工作,畜牧业科技推广;负责饲料、兽医兽药、繁殖改良等相关畜牧服务工作;负责农机科学技术知识的普及宣传指导工作,农机技术推广及应用工作,农机化生产技术指导工作。(负责人:孙明)
(六)林业水利服务科。负责辖区内林业科技推广,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负责辖区植树造林;开展森林(草原)资源调查、造林验收、林业(草原)统计和森林(草原)资源档案管理工作;负责配合做好林木采伐的伐区调查设计,监督伐区作业和伐区验收工作;做好森林防火预防、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做好林地、草原、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工作;管理好辖区水资源,协助上级业务部门完成水利规划、小型水利工程的计划安排、小型水利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组织落实群众性小型水利工程设施和小流域治理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组织签订承包合同等相关工作;做好水利工程档案的统计和管理,配合做好水利工程建设维护等服务工作;搞好群管人员的业务指导,普及水利科学知识,推广先进经验,配合做好上级下发和当地筹集的水利经费的安排、使用监督和决算,做好水利物资供应;配合做好抗旱、防汛、排涝、水土保持、水资源开发保护利用和农田基本建设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人:刘锐)
(七)农村经济服务科(经济发展服务科)。协助机关开展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建设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土地承包管理、耕地使用权流转、农民负担、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财务管理、农村审计管理、农村经济统计管理、农村合作基金管理、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管理、农村经济体系管理、农经政策宣传等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内招商引资、经济发展和企业服务等相关服务工作。(负责人:浦珂)
(八)退役军人服务科。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走访慰问、帮扶解困、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服务性、保障性、事务性延伸性工作;配合做好便民服务平台工作。(负责人:于景恩)
(九)执法保障科。为综合行政执法相关事务性工作提供服务保障;配合做好辖区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联系派驻辖区的执法机构;负责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执法活动等服务工作;配合做好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工作。(负责人:齐雪松)
(十)城乡建设服务科。协助机关完成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绿化、道路交通、人民防空、市容和环境卫生等服务工作;配合做好便民服务平台工作。(负责人:孔凡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