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负责良种畜禽的引进、培育与推广;主管种畜禽及畜产品的质量标准,按标准对种畜禽场进行验收,依法对种畜禽生产经营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畜牧业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负责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饲草行业监督管理;负责生鲜乳产业发展指导及相关管理。
二、内设机构及职能
(一)综合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对有关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机关政务运行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起草并组织实施;负责以部门名义下发文件的审核、制发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秘书事务、文书档案、公共关系、提案和议案办复、信访、保密、保卫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机关公共事务和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工资、机构编制、奖惩、培训、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目标管理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全区畜牧业重大项目的资金落实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局机关财务预算、决算;负责局机关财务、会计业务事项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所属单位的财务审计和监督工作。
(二)畜牧发展科
指导全区畜牧业经济发展;负责监督畜牧业行业国家标准的实施;拟订畜牧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有利于加快畜牧产业发展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协调落实国家和省市对畜牧产品加工企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并指导建设实施;协调解决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实施畜牧业规模养殖标准化建设和名牌发展战略;;承担畜牧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管理工作,指导开展畜牧业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和人才培训;负责畜牧业行业统计信息工作;负责畜禽及畜禽产品的统计、监测、预警预报工作;负责全区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规划和种畜禽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无公害、绿色、有机畜产品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政策和规划,监督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标准、规范,指导全区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布局;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奶业发展规划;负责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生鲜乳基地建设和收购站统计工作。
(三)行业管理科
负责拟订全区兽医兽药、动物卫生、动物防疫检疫、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扑灭计划、应急预案,承担全区防治动物重大疫病指挥部的具体工作;负责对全区兽药和兽医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及兽医诊疗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对饲养、生产、加工、储藏、流通等环节进行动物卫生监管;负责组织实施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以及对检疫出的病害动物及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负责组织实施入区外埠动物及产品报验;组织实施疫情监测,提出预警措施和建议;负责全区官方兽医和执业兽医队伍建设与管理;负责区内饲料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和质量安全监测工作;组织实施饲料资源的开发利用;负责饲料行业的统计工作;指导饲草良种体系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和加工流通;负责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责畜牧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和办复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勘查论证、审核认定、检验检疫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和管理及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等工作。
(四)鹿业发展科
指导全区鹿产业发展,监督实施行业地方标准;负责编制全区鹿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有利于加快鹿产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鹿业项目申报,协调落实国家和省市对鹿产业的各项扶持政策;负责鹿产业品牌培育、协会指导、企业服务、统计信息、对外宣传、人员培训、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双阳梅花鹿良种繁育、产品科研开发、专业市场培育;负责鹿及鹿产品的统计、监测、预警预报工作;负责鹿业会议的承接、组织、参与;负责全局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谋划工作。
三、直属事业单位及职责
(一)动物检疫站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预防控制扑灭动物疫病,保证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对进入流通环节前的动物、动物产品进行检疫和消毒;负责各种动物检疫证明的征订、发放和使用的管理及监督;负责动物检疫验讫印章、检疫检验专用章的使用管理;对产地、屠宰、运输等环节实施检疫监督检查;承担全区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屠宰环节动物及动物产品和养殖环节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
(二)动物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吉林省无疫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实施依法治疫,严格执法;负责全区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计划和强制免疫,并定期消毒灭源;协助兽医行政主管部门拟定重大动物疫病(包括人畜共患病)预防控制规划、扑灭计划、应急预案建议;指导、监督重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和净化工作,指导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动物疫情收集、汇总、分析及重大动物疫情预报预警工作;指导全区动物疫情监测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动物疫病监测工作,指导乡镇(街)动物防疫的业务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动物防疫网络信息、网络溯源工作;组织全区动物疫病的诊断工作;承担全区动物免疫、监测生物制品的组织和供应;承担全区动物防疫人员的培训工作。
(三)畜牧总站
改良畜禽品种、促进畜牧业发展、种畜禽质量管理、种畜禽繁育、畜禽品种改良、畜禽品种管理、畜禽良种推广、畜禽养殖新技术推广、参与制定畜禽生产规范和标准、负责养殖环境的安全监测。
(四)兽药饲料监督检验所
负责全区范围内兽药饲料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全区兽药饲料质量检测工作;对全区违规兽药饲料进行行政处罚。
(五)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畜牧)
负责农业领域普法宣传工作,重点开展农产品、农机、农资、渔政法律法规的执法监督、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指导监督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应急各项工作;拟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开展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监督,按照有关规定协调处理农业安全生产事故;负责执法证件(农业领域)的申领和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修订畜牧领域业务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处罚罚没项目的申报、受理及协调落实;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负责畜牧领域普法宣传与业务培训;负责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执法证件(畜牧领域)的申领和管理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主要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法律、法规授权的其它事项。
四、领导成员及分工
金成满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区畜牧业管理局全面工作。
李文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分管畜牧发展科、肉牛产业办公室、区畜牧总站、区兽药饲料监督检验所和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畜牧)。
张 镇 党组成员、副局长
协助分管综合办公室(党办)、鹿业发展科、动物卫生监督科、区动物检疫站和梅花鹿产业发展中心。
赵国良 三级调研员
协助分管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刘学山 三级调研员
协助分管行业管理科。
五、联系方式
负责人姓名:金成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