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完成区委办、区人大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统战部(宗教局)、区委巡察办、机关党工委、区委编办、区委党校、区总工会、区团委、区妇联、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老干部局、目标办、关工委等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承接机关人事劳资相关工作。
(二)综合办公室。负责完成区政府办、区政协办、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信息公开办、区档案局、区密码管理局、区机管中心等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承接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保障等工作。
(三)纪工委办公室(加挂监察办公室牌子)。负责纪检监察工作,完成区纪委监委交办的各项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完成区卫健局(爱卫办、区红十字会)、区教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药监)等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负责完成区政法委、区信访局、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交警大队等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承接公开电话工作。
(六)企业服务办公室。负责完成区科协、区工商联、区政数局、区工信局等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七)城市建设管理办公室(加挂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执法保障科牌子)。负责完成区住建局、区城管局、生态环境局绿园分局等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承接拆违、控违工作。
(八)综合服务科。负责配合机关完成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等党群相关服务工作。科室职能暂由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承担。
(九)应急保障服务科(加挂应急办公室牌子)。负责完成区应急局、长春市消防支队绿园大队等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十)退役军人服务科。负责完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人武部等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十一)公共发展服务科。负责征收工作,完成区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区规划和自然管理分局交办的各项工作。
(十二)公共管理服务科。负责完成区民政局(社区办、老龄办)、区残联等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十三)公共保障服务科。负责完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长春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等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承接失地养老保险工作和税务局社保科工作。
(十四)公共经济服务科。负责完成区发改局(价监局)、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税务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区统计分局等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承担税收完成、税源管理、税源排查等相关工作。
(十五)农业农村服务科。负责完成区农业农村局(河长办)、气象局等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
监督方式及程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投诉电话:87675707。
咨询电话:0431-89625100
办公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6665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冬令时为9:00到16:30分,夏令时:9:00到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咨询电话:0431-87675707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和平大街22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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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咨询电话:0431-87600091
办公地址:长春市绿园区和平大街228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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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夏令时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冬令时上午 9:00—11:30,下午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