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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朝阳区应急管理局机构职能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街、镇、开发区和全区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划标准,组织编制区级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协调、管理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街、镇、开发区和全区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负责协调消防工作,协调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划拨和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及街、镇、开发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确定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区级救灾物资的储备、轮换和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长春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机构设置
机构负责人:孙华利
咨询电话:0431-85090718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延安大街114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春夏季: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秋冬季:星期一至星期五 9: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
咨询电话:0431-88777081
办公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011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 09:00至12:00(节假日除外) 午休 12:00至13:00 下午 13:00至17:30
咨询电话:0431-85109086 机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冬令时: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
咨询电话:0431-81308123
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1855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夏令时: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冬令时: 上午 9:00至12:00;下午 13:00至17:30
长春市朝阳区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 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信息汇总工作。负责事故举报信息处置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工作。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全区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指挥调度,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协调消防工作,协调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