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问题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三)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负责应诉案件办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研究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向县政府提出相关建议和意见,起草行政复议和应诉方面的有关制度。负责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部门行政复议决定的备案审查。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指导、监督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部门行政执法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按照中央、省市县委的统一部署拟订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实施规划。组织实施全民普法工作,协助落实县政府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负责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指导、协调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负责法律援助办案人员办案补贴的审核发放和基层法律服务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监督律师、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县政府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负责县政府法律事务咨询等工作。
(九)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组织实施司法行政系统政治机关建设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司法行政系统基层党建 和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管理各司法所干部。
(十一)依照《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部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信息
陆 潇 党组书记 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县司法局党组全面工作,负责县司法局全面工作、信访维稳工作。
办公地址:盘山县太平街道府前大街46号县政府2号综合楼330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1:30 13:00-17:30
办公电话:0427—5500077
吕 震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机关文字综合、后勤保障、国有资产、效能督察、应急指挥、保密工作、国家安全、网络安全、反邪教、审计工作、政务公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行政复议与应诉、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信息化建设、安全生产等工作,承担县政府法律顾问组日常工作;负责县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法治宣传教育、全局宣传报道、营商环境、消防安全宣传等工作。分管办公室、社区矫正执法大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盘山县行政复议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县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完成局党组书记、局长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盘山县太平街道府前大街46号县政府2号综合楼336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1:30 13:00-17:30
办公电话:0427—5586086
房 艳 党组成员 副局长
工作分工:负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一网通办、人民调解、扫黑除恶、司法所建设、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组织和从业人员管理、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等工作。分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司法所。完成局党组书记、局长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盘山县太平街道府前大街46号县政府2号综合楼336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1:30 13:00-17:30
办公电话:0427—3552356
赵亚茹 党组成员 政治部主任
工作分工:负责党建、机构编制、干部人事管理、纪检监察、警务督察、群团、精神文明建设、网格建设等工作。分管政治部。负责督促分管部门的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
办公地址:盘山县太平街道府前大街46号县政府2号综合楼335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1:30 13:00-17:30
办公电话:0427—581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