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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能
(一)负责全区审计工作。负责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省、市、区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积极参与上级审计机关组织的行业审计项目。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审计法律、法规、规章,监督地方性审计规章制度、财政方面的法规执行情况;向区政府报告和向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经济调控措施的建议。
(三)向区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区政府提出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区委和区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委和区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区委和区政府各部门(含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决算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3.区级所辖镇政府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区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情况。
4.使用区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情况。
5.区政府投资和以区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概(预)算执行情况、工程造价、工程管理和竣工决算,区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6.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7.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区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8.区直部门和其他单位受区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情况。
9.根据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援款项的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
10.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定应由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接受委托对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等与国家、省和市区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信息
赵春晖 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审计局全面工作;负责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办公地址:盘锦市双台子区城北街中珠大厦A座510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30-17:30
办公电话:0427-2360551
李佳子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分管办公室综合业务、财务工作;分管财金文行审计股、企业与大数据股、分管农业与社保审计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工作。负责对上述分管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进行指导,并对上述股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
办公地址:盘锦市双台子区城北街中珠大厦A座514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8:30-17:30
办公电话:0427-2360514
盘锦市双台子区审计局办公室:负责文电、机要、信息、调研、保密、安全、档案、信访、党建、宣传、纪检监察、政务公开、人事管理、精神文明建设、行政后勤、会务、财务管理等工作。起草综合性文件、拟定审计工作制度及审计工作计划编制;负责审计成果统计、审计信息化建设、公文审核以及编撰双台子区审计年鉴;起草与审计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区审计局审计项目的复核和跟踪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审计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