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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和地方规划,衔接需要安排区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项目的规划,建立健全科学制定、有效实施、及时评估和动态调整全区发展战略规划的制度机制。
(二)起草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等规范性文件。
(三)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研判经济发展趋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综合协调全区宏观经济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宏观调控协调机制,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
(四)负责监测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并协调解决全区经济运行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五)负责汇总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制定财政政策、金融发展对策、土地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负责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综合管理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六)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实验区工作。
(七)承担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综合管理职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安排区本级基建资金,按权限做好跨行业、跨领域和涉及综合平衡、重大布局的重大建设项目以及重大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管理服务工作,参与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目标、政策及措施,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国际合作。牵头组织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及措施,指导协调矿产、能源、资源等领域重大项目的合作。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的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八)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次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全区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九)负责统筹推进全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进落实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组织拟订全区区域协调发展及资源枯竭城市经济转型、全面振兴等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负责全区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负责协调推进全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工作。
(十)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和计划生育、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统筹推进全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研究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十一)负责提出全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牵头拟订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按权限实施对能源项目和计划的管理,负责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区煤炭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石油、天然气(包括天然气、煤层气和煤制气,不包括城镇燃气)管道的保护工作,统筹协调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
(十二)推进全区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节能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全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三)研究全区国民经济与国防建设的关系,组织编制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拟订推进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协调发展的战略和规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双台子区重要物资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负责储备粮棉糖行政管理,保障军队等政策性粮食的供应。负责储备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开展相关成本调查和实施成本监审工作。实施价格监测报告制度,负责市场价格异常波动预警和应急监测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信息
刘德胜 盘锦精细化工产业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
工作分工:主持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区能源局全面工作
办公地址:双台子区中珠大厦A座721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1:30 13:00-17:30
办公电话:0427-2360033
刘汉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固定资产投资股、管道股、党建工作
办公地址:双台子区中珠大厦A座719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1:30 13:00-17:30
办公电话:0427-2360719
郭超军 副局长
工作分工:价费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
办公地址:双台子区中珠大厦A座718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1:30 13:00-17:30
办公电话:0427-2360718
姜晓玥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综合股
办公地址:双台子区中珠大厦A座718室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1:30 13:00-17:30
办公电话:0427-2360718
咨询电话:0427-2822478
办公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7号市委综合楼院内东厢楼 ,邮政编码 12401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9:00—11:30 13:00—17:0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盘锦市双台子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接待、档案、印章管理、保密、政务公开、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队伍、社会保险建设;负责党建、纪检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