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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武县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县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涉及全县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发展规划。负责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与管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按规定组织协调省、市、县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
(三)承担全县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参与协调推进全县高速公路工程、重点铁路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其他重点交通工程建设工作。负责有关交通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的行业管理。负责水上运输及其辅助设施的规划、利用与监督管理。
(四)承担全县道路、水路管理和城市公共交通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实施道路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协调铁路运输,负责全县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指导全县路政、运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县运输船舶、水上设施、船用产品及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五)承担全县道路客货运输、水上运输、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监管工作。负责机动车维修、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工作的行业管理。指导城市公共交通、长途客车、公共汽车运营、交通物流的运营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管理。提出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和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七)负责全县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协调工作。指导全县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防治船舶污染,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承担全县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县长公开电话、民心网等信访件办结工作。
(八)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研发、引进、推广及应用,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九)负责交通运输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承担县综合交通运输改革领导小组、县春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按上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承担校车管理相关职责。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关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方面的职责分工。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县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交通行业间政策、规划和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生产要素的运输综合平衡与调节,协调组织应急物资的紧急调运。
二、内设机构设置
(一)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党风廉政建设、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行业文化建设、新闻宣传、舆情应对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爱国卫生、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机关后勤管理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与综合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对交通系统的提案和建议办理工作。负责门户网站的维护工作。负责县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县长公开电话、民心网等信访件办理工作。
参与拟订公路、水路行业有关筹融资、公路收费政策和财务、会计、审计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专项资金预决算、绩效评价等有关工作,负责交通建设资金的筹措、使用和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负责管理公路、水路运价和收费项目,指导全县交通系统审计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开展交通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监督,负责局机关日常财务工作及行业招商引资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及经济情况分析工作,负责有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资金管理和支付工作,负责各乡镇农村公路资金管理。机关财务内控体系建设与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与办公室合署办公。
(二)公路管理室(安全与质量监督室、交通战备办公室)。负责全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组织开展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有关宏观政策研究工作。承担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农村公路、水路行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统筹衔接工作,组织审核、上报、下达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工程、运输场(站)及投资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公路重要项目的调研、立项、论证、协调资金等工作。参与编制物流发展规划与研究工作。
负责全县农村公路和水路工程的建设、维护、运营等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的执行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农村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公路、水路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全县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协调工作。负责全县农村公路标志标线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重大技术方案、技术问题的论证咨询工作;依法监督农村公路维修改造、新改扩建工程的招投标等前期工作,承担公路投资、新建改建农村公路指标任务,指导“四好”农村公路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各乡镇承担农村公路主体责任落实;承担县交通战备工作有关公路、水路交通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交通行业环境保护、利用外资等工作。指导全县交通行业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和应用。
监督执行农村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工程建设质量监督管理政策;拟定交通运输管理系统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系统生产安全、消防安全、防爆、反恐等检查、指导、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做好森林防火、抗震救灾、防汛抗旱等工作。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负责农村公路、水路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建救援队伍,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参与应急处置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全县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值守和应急信息的报送工作。负责承担全局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
(三)运输管理室(行政审批室)。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承担全县道路客货运输、水上运输、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监管工作。负责机动车维修、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工作的行业管理。指导城市公共交通、长途客车、公共汽车运营、交通物流的运营管理工作。指导全县运输船舶、水上设施、船用产品及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全县交通枢纽规划与管理,负责全县公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承担综合交通运输运量分析工作及水运、公路货物周转量指标任务,按规定组织协调有关重要运输任务,协调铁路有关运输工作,负责全县国际道路运输管理,负责全县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企事业单位的经济体制改革。负责交通运输有关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县春运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县级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负责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组织协调办理与县直部门联合审批事项,负责交通运输系统的法制工作及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普法工作。负责信用交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局长:屈兵
咨询电话:0418-6626989【传真号码】0418-6626985
办公地址: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38号,【邮政编码】123099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法定工作日 08: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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