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负责监督检查和指导所属各类学校的工作,按上级要求制定行政措施和补充规定等。
2.负责提出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教学改革政策,指导并组织实施。
3.管理全县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依据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对所属单位和各类教育工作进行指导评价。
4.管理和指导全县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和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5.负责县域内初中以下民办学校和非学历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和管理;指导和监管全县民办教育工作。
6.负责语言文字有关管理工作。
7.管理教育局所属单位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及使用计划;监督审计全县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制定全县校舍维修计划并分级组织实施。
8.负责全县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参与全县中小学校人员编制的审定工作;组织实施初中以下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统筹规划全面实施教师、校干的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教师调配、招聘和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
9.根据省、市、县下达的各类学校招生计划,负责组织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
10.配合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做好助学贷款和贫困生就学资助工作。
1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所属单位干部的选拔、任用、培训、考核、奖惩及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教育局设6个内设机构
(1)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党建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全局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发展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局直属单位校级干部和机关中层干部的选拔、任免、教育、考核等具体工作,同时配合县委做好局直属单位科级干部的协管工作;负责后备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校领导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人才规划、预测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教师的政治理论学习,做好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对各级各类教育单位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配合县委统战部做好局直属单位的统战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检查指导局直属单位工会、妇联、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政绩考核工作。负责全局的文字综合和文秘工作;负责建议提案的协调、督办工作;协助局各室组织筹备大型会议、活动;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档案晋级,文件收发、传递、归档及信息报关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负责党委会、局务会及综合性会议等准备工作;开展教育改革与发展重大政策的调研工作。负责处理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负责协调局内各股室完成县委教育工委、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按照国家有关财务政策,制定我县教育部门财务政策、管理制度及办法,负责全县教育系统财务管理和局直单位教育事业费、专项经费的核算、监督、管理;负责校舍维修计划的制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教学装备投资计划与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统计工作;负责教育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审查局直属单位决算内、外资金和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负责局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2)人事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事行政方面的政策、规定;负责教育系统人员调配工作;负责全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协调并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并指导聘任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核定教育系统人员编制;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工作,负责工资管理、劳保福利工作;协调工伤医务鉴定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专业技术人员档案管理工作。
(3)基础教育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发展和布局调整工作;负责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素质教育实施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的管理、改革和评比工作;负责全县中小学课程与教材管理工作;负责初中结业、毕业及升学质量验收工作;负责制定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全县中考政策制定和普通高中录取工作;负责指导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初中毕业证书发放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特殊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体育教育、训练及课外体育活动;负责全县中小学大型体育赛事;负责全县中小学国防教育;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军训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学前教育(包括民办学前教育,下同)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全县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订学前教育发展的相关政策、管理和考核办法及规章制度;对全县学前教育机构实施宏观管理;负责全县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的管理、指导和考核,规范办园行为;负责幼儿园教材的管理;组织开展四星级及以下幼儿园评估定级工作;负责学前教师队伍培训;按有关要求做好园所安全教育工作;按有关要求做好其他工作。
(4)民族教育办公室。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教育有关政策、法规;制订民族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民族教育、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负责民族学校课程和民族教材管理;协调落实有关少数民族教育的招生考试、干部和教师的培训等有关事宜;开展民族教育教学活动;综合管理少数民族学前、基础、中等和成人、职业技术教育;按有关要求做好其他工作。
(5)职业教育办公室。负责统筹规划与综合管理全县以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制订全县职业技术教育发展规划;负责全县职业技术学校的专业设置和布局调整;负责全县职业技术学校的招生与学籍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全县职业技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研究、指导全县职业技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研究、指导全县职业技术教育综合改革工作;负责农村初中绿色证书培训工作;参与研究全县职业技术教育教学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工教育与再就业培训工作;规划、管理和全县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宏观指导和管理社区居民、农村农民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民办教育机构的审批、指导和监管工作;按有关要求监督指导民办教育机构安全教育工作。
(6)安全和信访办公室。负责本行业、本系统内的安全监管工作。统筹协调各级各类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指导全县安全教育工作开展情况及中小学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拟订学校安全工作有关措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安全生产和安全事故预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和协调学校安全事件处置工作,参与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协调全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负责督促、指导、检查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机构的建设及安全工作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工作,组织开展学校安全工作培训;负责校车安全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建设工作,承担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教指导和监督工作;督促检查本行业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负责中小学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局长:吴琼
咨询电话:0418-6010000【传真号码】0418-6010050
办公地址:阜新市海州区西山路73-2号,【邮政编码】12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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