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扶贫开发的法律法规,组织、协调、指导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组织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规划,贯彻执行农村贫困人口扶持标准。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检查、监督扶贫资金使用和管理,协调指导相关行业部门、乡镇重点扶贫项目。
(四)组织开展扶贫信息体系建设,组织对扶贫开发情况进行统计和动态监测,指导扶贫系统统计信息工作。
(五)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协调全县党政机关及社会各界参与扶贫开发工作。
(六)负责扶贫开发督查考核工作,组织开展贫困退出工作。
(七)负责扶贫表彰评选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扶贫系统干部培训和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指导乡镇开展培训扶贫工作。
(八)负责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开展扶贫改革试验总结评估。
(九)承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党群、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机关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应急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字综合、政务公开、政务宣传、新闻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负责扶贫表彰评选工作;负责机关预决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二)开发指导室。贯彻执行农村贫困人口和扶贫开发工作乡、村的扶持标准;负责协调“五个一批”扶贫工作;指导各乡镇组织实施、管理扶贫开发项目;指导系统统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协调住建部门做好危房改造工作;承担贫困人口脱贫工作的指标任务分解,协调开展贫困退出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资金分配方案、全县扶贫开发政策。
(三)社会扶贫室(金融扶贫室)。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工作;协调全县党政机关开展定点扶贫、行业扶贫工作,组织驻村工作队开展扶贫工作;负责社会扶贫网络平台运行管理工作;协调推动金融扶贫工作;负责组织建档立卡和扶贫开发动态监测;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贫困人口培训工作、扶贫系统干部培训和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指导乡镇开展扶贫培训工作。
(四)督查考核室(资金监管室、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督查考核办法、工作方案,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督查考核;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负责信访工作。负责本系统、本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局长:王立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