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煤炭产业发展和煤炭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区煤炭行业管理和转型发展工作。
(二)贯彻落实关于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的各项决策部署,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组织实施全区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工作,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定期跟踪工作落实情况,负责煤矿企业关闭退出工作。负责区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拟订全区煤炭工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拟定全区煤炭工业布局、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规划,优化产品结构和产业结构,发展煤炭洗选加工、综合利用和多种经营。推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负责全区煤炭生产、经营秩序及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地方煤炭企业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统计分析煤炭工业运行动态。
(四)负责发展煤炭资源综合利用产业,推动煤矸石、粉煤灰和矿井水、煤层气、矿井乏风余热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提高产品附加值和资源综合利用率。
(五)落实煤炭企业治理主体责任,组织编制本矿区生态治理规划和方案,组织实施关停煤矿矿山、矿井废弃物、矿区塌陷地区以及水土流失的治理,组织实施废弃矿区和水土流失地区种植植物和粮食进行覆盖。组织协调开发矿区旅游资源,协调发展煤矿治理与生态旅游相结合的产业,负责百年赛道小镇项目建设工作。
(六)负责全区煤矿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关闭整顿小煤矿和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实施督查,依法监督煤矿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监督指导煤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组织指导或参与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受理群众举报,组织对举报煤矿事故的调查、处理。通报区地方煤矿安全情况。
(七)负责煤炭企业深化改革工作,负责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促进煤炭企业转型升级。
(八)指导煤炭工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进煤炭工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煤矿技术和管理人才培训工作,推进煤炭行业信息化工作,负责煤炭行业对外交流工作。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全局党建管理、人事、劳资工作。负责接待,会议准备、文字文件处理、后勤保障、档案管理、办理信访、财务等综合工作。
(二)关停矿山监管科:负责排查全区关闭煤矿矿山的有关情况,对全区关闭煤矿矿山存在风险和问题进行提前预测并向区政府提出报告,制定对关闭煤矿矿山的治理和生态修复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关闭煤矿定期检查,防止死灰复燃。
安全生产监管科:负责涉煤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现场处理或实施行政处罚。负责组织开展安全专项治理和专项检查。依法监督企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
(三)转型发展科:负责研究提出全区煤炭行业转型发展的思路,提出政策性建议。负责煤矿相关资源的后续产业开发及接续产业的培育。负责与全区转型振兴相关项目的对接承办等工作。负责煤炭行业接续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联 系 人:于晓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