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制定全区统计发展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制定统计部门规范性文件;统一领导、监督检查全区统计工作和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依法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查处统计违法行为;指导全区统计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的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全区投入产出调查制度,核算各主要经济指标,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等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区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情况等专业统计调查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交通运输、教育、卫生、社会保障、资源、城乡建设、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财政、金融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六)组织全区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七)管理全区的统计调查项目,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八)负责全区统计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
(九)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阜新市新邱区统计普查中心。负责贯彻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省、市委有关工作要求。负责参与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等大型国情国力调查工作,对普查数据进行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及开发应用。负责承担统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为统计信息网络系统运行提供技术支持。
负责国家统计调查阜新地区的数据处理工作。承担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维护更新工作。负责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联系人:曹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