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煤矿除外,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规章制度,组织编制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起草区政府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制定地方规程、标准并监督实施。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办理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外其他危险化学品(不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烟花爆竹临时经营(零售)许可。
(五)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对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备案。
(六)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镇街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七)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按分工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并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八)对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九)按上级部门要求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履行应急值守,综合协调,信息汇总职能。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十)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辖区内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十一)负责应急救援建设,负责提出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区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区发改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十二)依法组织指导有关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三)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五)履行本行业、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局长:刘宏志
咨询电话:0418-3309229
办公地址:辽宁省阜新市海州区 中华路66号海州区政务服务大厅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