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公路、水路、城市公共交通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二)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发展规划。负责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与管理,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按规定组织协调省市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
(三)承担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组织编制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协调推进全市高速公路工程重点铁路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全市其他重点交通工程建设工作。负责有关交通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公路、水路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的行业管理。负责水上运输及其辅助设施的规划、利用与监督管理。
(四)承担全市道路、水路管理和城市公共交通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订道路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有关政策、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协调铁路、民航运输,负责全市国际道路运输管理,指导全市路政、运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等行政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运输船舶、水上设施、船用产品及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五)承担全市道路客货运输、水上运输、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审批及营运车辆驾驶员培训资格考试等工作。负责出租汽车、汽车租赁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全市地方铁路的行业管理。指导城市公共交通、长途客车、公共汽车、轨道交通运营、交通物流的运营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管理。提出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和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
(七)负责全市公路路网运行监测协调工作。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内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防治船舶污染,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市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中心工作。
(八)组织重大交通运输科技项目研发、引进、推广及应用,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九)负责交通运输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承担市综合交通运输改革领导小组、市春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责分工。
1.关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方面的职责分工。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市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组织交通行业间政策、规划和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生产要素的运输综合平衡与调节,协调组织应急物资的紧急调运。
2.关于城市轨道交通方面的职责分工。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城市地铁、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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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办公室根据市交通运输局主要职责,市交通运输局机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人事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和教育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行业文化建设、新闻宣传、舆情应对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