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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商务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大石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
中共大石桥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外办)设在大石桥市商务局(大石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接受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外事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大石桥市商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委关于商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商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外事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的地方规范性文件,研究经济全球化、对外经济合作、现代物流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市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商品现货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拟定全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拟订全市对外贸易发展规划,推进全市对外贸易发展体系和新业态建设;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定全市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
拟订全市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机电产品、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开拓国际市场等贸易促进活动;推动出口基地的建设发展。
(七)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负责对外服务贸易的国际交流和促进活动;管理全市技术进出口、设备进口和国际招标;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拟订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规划和计划,负责全市招商引资的协调服务以及统计、监督和绩效考评等招商引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联络异地商会。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区域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区域经济合作和经济技术交流工作。
(十一)宏观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负责全市开发区的宏观管理、政策指导、工作协调和检查监督。
(十二)负责全市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拟订和执行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按有关规定指导和管理全市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境外加工贸易、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工作;承担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审查等职责,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对外投资的有关政策,依法备案全市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负责对外援助和受援相关工作。
(十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外事工作管理制度;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执行情况;协调全市重大外事、涉外活动;负责处理或协调处理重要的涉外事务;围绕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外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全市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十四)管理我市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区(县)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指导并开展我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处理我市口岸的涉外事务;组织接待来我市进行公务活动的国宾、党宾、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其他重要外宾;统筹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和市政协领导的外事活动;指导我市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外国记者和港澳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
(十五)承办市领导同志出访和邀请国外有关人员来访的具体事宜;按有关规定,归口管理全市因公出国(境)审批事项;负责全市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护照、签证报批和应邀来访外国人士的签证函电以及其他领事业务;统筹安排和管理我市各部门、各单位与外国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负责领事保护和协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置境外涉侨突发事件,参与处置市内涉外突发事件。
(十六)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同有关部门查处出国(境)工作中出现的重大违纪事件。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工作的方针、政策;主管我市涉及香港、澳门有关事务。
(十八)承担市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市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九)实施权限内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
(二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职能转变。大石桥市商务局要加强全市招商引资综合管理、外贸出口工作,加快推广复制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成功经验。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全市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市商务局负责在市发展和改革局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市商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
市外商投资优势产业指导目录由市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市商务局拟订并联合发布。
2.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市商务局负责拟订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政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食品安全及酒类流通的监督管理。
3.与市社会投资与民营经济发展中心的有关职责分工。
市商务局负责拟订全市招商引资工作规划和计划,负责全市对外招商引资的组织实施跟踪及绩效考评,市社会投资与民营经济发展中心负责国内外经贸活动的策划、组织和联络及项目的跟踪落实。市商务局负责联络异地商会管理工作,市社会投资与民营经济发展中心负责联系、指导异地商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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