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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大石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委关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相关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牵头组织对涉及城市管理的突出问题和重要区域的综合整治。
(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行使本行政区内国有土地上住房城乡规划、建设领域除安监、质检以外的行政处罚权。
(四)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行使城市规划区域内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对工地扬尘、饮服业噪音、露天焚烧、烧烤油烟等污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行使城市规划区域内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六)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行使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行政处罚权。
(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行使城市规划区域内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政处罚权。
(八)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行使文化、体育、新闻出版、文物、广播电视市场领域的相关行政处罚权。
(九)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定行使城市规划区域内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的行政处罚权。
(十)负责行使与上述(三)至(九)款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检查权和行政强制权。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417-5803003
办公地址: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 西外环路大石桥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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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