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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外事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相关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和区政府规章草案,研究经济全球化、对外经济合作、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负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区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商品现货市场规范发展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责任,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拟订全区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完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六)拟订全区对外贸易发展规划,推进全区对外贸易发展体系和新业态建设,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区进出口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机电产品、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开拓国际市场等贸易促进活动;推动出口基地的建设发展。
(七)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负责对外服务贸易的国际交流和促进活动;管理全区技术进出口、设备进出口和国际招标;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牵头拟订全区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拟订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九)拟订全区招商引资工作规划和计划,负责全区招商引资协调服务以及统计、监督和绩效考评等招商引资综合管理工作,负贵联络异地商会。
(十)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区域经济合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推进区域经济合作和经济技术交流工作。
(十一)宏观指导全区外商投资工作,按规定审核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变更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
(十二)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和执行促进对外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按有关规定指导和管理全区境外投资、境外加工贸易、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工作;承担外派劳务人员招收备案审查等职责,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订对外投资的有关政策,依法备案全区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负责对外援助和受援相关工作。
(十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外事工作管理制度;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对外方针政策和涉外法规的执行情况;协调全区重大外事、涉外活动;负责处理或协调处理重要的涉外事务;围绕经济建设和对外开放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对外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利用对外交往渠道,为全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承担区海洋权益维护和涉外渔业纠纷处理工作。
(十四)管理我区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区(县)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指导并开展我区民间对外交往工作;组织接待来我区进行公务活动的国宾、党宾、外国驻华外交人员和其他重要外宾;统筹安排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和区政协领导的外事活动;指导我区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外国记者和港澳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
(十五)承办区级领导同志出访和邀请国外有关人员来访的具体事宜;按有关规定,归口管理全区因公出国(境)审批事项;负责全区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护照、签证报批和应邀来访外国人士的签证函电以及其他领事业务;统筹安排和管理我区各部门、各单位与外国领事机构的交往活动;负责领事保护和协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处置境外涉区突发事件,参与处置区内涉外突发事件。
(十六)配合纪检监察和保密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同有关部门查处出国(境)工作中出现的重大违纪事件。
(十七)贯彻执行国家对香港、澳门工作的方针、政策,主管我区涉及香港、澳门有关事务。
(十八)承担区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政府外事办公室)、区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营口市老边区商务局要加强全区招商引资综合管理、外贸出口工作。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编制全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的进出口总量计划,区商务局负责在区发展和改革局确定的总量计划内组织实施。粮食、棉花、煤炭由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区商务局在进出口总量计划内进行分配并协调相关政策。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指导目录由区发展和改革局会同区商务局拟订并联合发布。
2.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商务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区商务局负责拟定促进餐饮服务和酒类流通发展规划、政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和酒类食品安全及酒类流通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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