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机构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国民健康的政策、
卫生健康和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拟订我区相关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草案。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方针、政策、措施的建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应急处置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区药物使用等政策措施,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落实国家、省、市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承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相关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相关政策。
(九) 指导地方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 组织拟订中医药发展规划和技术规范,负责中医类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护理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组织实施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指导中医药教育、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组织实施中医药健康服务相关工作,促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开展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宣传普及,推动中医药海外发展,参与拟订中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
(十一) 负责区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管理工作、负责区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营口市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口市西市区卫生监督所)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疾病预防控制及卫生监督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决策部署;拟定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和相关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受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委托,依法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二)组织开展全区性重大疾病和相关公共卫生专题调查研究。负责拟定全区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应急预案,经上级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承担卫生监督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人员培训工作。
(三)负责建立健全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和相关公共卫生监测系统,协助推进重大传染性疾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工作。
(四)负责全区疾病和健康危险因素监测分析、预测预警及健康教育促进工作,并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承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和卫生监督执法信息化平台建设工作。
(五)负责全区职业病预防诊断、职业健康检查及相关质量控制工作。负责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等监督执法和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六)负责全区疾病预防控制和相关公共卫生领域技术指导、业务咨询工作。承担全区疾病预防控制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工作。
(七)承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相关执法工作;负责管辖区域内卫生监督信息汇总、核实、分析和上报工作。
(八)承担区卫生健康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下设中心2个,分别是营口市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口市西市区卫生监督所)、营口市西市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营口市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营口市西市区卫生监督所)
办公地址:西市区平安路南20号
办公时间:8:30-11:30,13:0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
联系方式:0417-6615660
咨询电话:(0417)4880666
办公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渤海大街西65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12345
办公地址:营口市西市区青华北路29-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星期六至星期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