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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站前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职责;研究全区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研究全区经济运行有关重大问题。
3、负责汇总分析全区社会和经济发展等方面情况;参与制定经济政策,并综合分析其执行效果;负责综合管理全区社会信用体系工作,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4、承担规划全区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职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按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和区政府规定权限备案建设项目,申报重大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重大投资项目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组织开展重点工程项目稽查工作。
5、推进全区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全区第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拟订全区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6、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7、推进全区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全区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全区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全区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工作。
8、起草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等地方性规范性文件;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投标工作;承担全区重大工程项目稽查工作。
9、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和有关国防交通工作的规划、计划;研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协调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和交通战备动员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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