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区委区政府信访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指示、规定和部署,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推动全区信访工作的开展。
(二)承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办理人民群众给区委、区政府和区领导的来信,接待到区委、区政府上访的群众,受理群众通过信访信息系统的投诉,向区委、区政府领导请示报告重大信访事项,配合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北京市有关部门做好我区进京上访群众的接待劝返工作,做好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的信访分流工作。
(三)向有关地区和部门转送、交办、移交信访事项并对办理情况进行督查,对区领导批示和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进行督办并反馈有关情况,审核省级和市级专项信访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集体进京、来区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提出整改意见和责任追究建议,协调各级党政部门和有关单位的信访工作,向社会公开信访工作情况。
(五)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及时准确地报送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开展调查研究和信访统计分析,分析信访形势,掌握信访动态,提出有关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的建议。
(六)推动全区信访矛盾的排查化解,对重要信访问题及时开展信息预警,在重大政治活动、重要敏感时期及时收集信息,研判信访形势。
(七)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组织信访干部培训,检查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和区直部门信访工作履职情况。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
1、加强对全区各街道办事处、各部门办理群众信访情况的督促检查。
2、加强重大信访矛盾隐患排查情报收集预警和信访稳定形势研判分析工作。
3、加强对群众进京上访的协调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