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起草相关县政府规章草案,组织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二)拟订全县营商环境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加强和优化全县营商环境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统筹协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协调推进全县信用环境、法治环境建设。
(三)负责全县行政权力运行监管、行政权力电子监察等系统的建设和应用;统筹推进“互联网+政务”建设和应用;负责12345政务便民服务平台的应用、指导、考核和大数据管理。
(四)负责全县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负责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五)负责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县政务服务机构及其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负责对市直、县直部门进驻大厅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
(六)负责全县营商环境建设、机关作风的监督检查、综合考评和督办落实工作,受理相关投诉和举报,并按相关程序处置。
(七)负责规划指导全县大数据资源体系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负责全县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初步论证审核和监督管理;负责协调服务大数据产业发展。
(八)负责全县大数据的研究开发、分析应用和对外合作交流,负责数字黑山建设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和规范引导。
(九)承担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日常工作。
(十)负责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及时报告督查情况;负责各级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负责各级领导会议、调研等决定事项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领导关注热点、难点问题的专项督办工作;负责上级督查机构交办事项的办理工作;承担县委县政府督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绩效考评工作,制定考评方案及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协调、检查、督促市委市政府对县委县政府各项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进行专项跟踪和考评;承接县委县政府工作实绩考核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十二)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十三)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领导成员
局 长:赵玉玲
副局长:刘 哲
副局长: 张奇来
副局长:王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