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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镇政府主要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政策会议精神。
2、加强宣传、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做好统战、宗教、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加强综合治理,做好扫黑除恶等工作。加强人大、政协监督工作。
3、指导做好农业发展、植树造林、农机补贴、水利、动监畜牧、环保、护林防火、财政税收、工业、招商、食品安全、项目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创城创卫等工作,促进经济发展。
4、负责区域内的社会保障、民政、扶贫、计生、文化教育、卫生、新农合、新农保、信访和便民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开展普法教育、法律咨询等工作,维护群众的正当合法权益,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文明创建和身边好人评选活动,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设置:纪检 组织 宣传 党办 武装 政法 共青团 妇联 残联 财政所 经管站 林业站 水利站 农机站 农科站 宜居办 果树站 安监站 应急 环保 有线 民政办 工业办 信访办 计生办 土建办 司法所 便民服务大厅
领导成员
张德龙 党委书记
白雪峰 镇长
王 旭 党委副书记
纪文丰 纪委书记
刘 飞 人大副主席
史 楠 副镇长
吴旭东 副镇长
康 凡 副镇长
焦宇石 组织委员
郭绍伟 统战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