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机构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 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 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 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设置
组委办、宣委办、纪委办、党委办、武装部、综治办、妇联办、共青团、财政所、工业办、民政办、扶贫办、统计办、卫教办、计生办、环保办、信访办、社会保障办、建设办、宜居办、安监办、交通办、老科联、便民服务中心
领导成员
乡党委书记:岳春鹏
乡党委副书记 乡长:李玉军
乡党委副书记:崔健
副乡长:李松
乡党委纪委书记:李占秋
组织委员:鲁岩波
统战委员:邵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