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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北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市知识产权局牌子。
第二条 北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市、食品安全和标准化等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研究分析并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基础信息等,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指导查处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指导广告业的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管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
(六)负责受理涉及消费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工作。
(七)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八)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辖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工作;依法查处产品质量方面的违法行为,按职责分工打击假冒伪劣违法活动。
(九)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承担食品(含食品添加剂、特殊食品、酒类、调味品,下同)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各环节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等。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推进全市标准化发展战略实施工作,组织制修订推荐性农业标准规范,指导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建设,组织协调对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商品条码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负责对产品、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工作;实施对辖区相关实验室、监察机构资质认定的监督工作;实施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督工作。
(十六)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七)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抽检;查处药品、医疗器械流通、使用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药品、医疗器械质量投诉举报;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组织农村“两网”建设和规范化药房工作;药品经营企业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药品使用环节的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协调组织实施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及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工作。
(十八)负责商标专利执法工作,贯彻实施商标权、专利权确权和侵权判断标准,执行商标专利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建立机制,做好政策标准衔接和信息通报等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市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市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管理,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发展和改革局负责中介组织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研究提出中介组织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拟订促进和规范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中介组织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2.与市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市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3.与市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4.与市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
5.与市科学技术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科学技术局负责对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贯彻实施商标权、专利权确权和侵权判断标准,执行商标专利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建立机制,做好政策标准衔接和信息通报等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领导成员
党组书记、局长 刘跃红
党组成员、副局长 汪 锦
党组成员、副局长 佟 强
党组成员、市场监管服务中心(消费者协会办公室)主任 王欣
内设科室:办公室、财务审计科、组织人事科(党办)、政策法规科、信用监督管理科、登记注册科、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科、投诉举报受理(安全生产协调)科
北镇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下辖:综合行政执法队一中队、综合行政执法队二中队、综合行政执法队三中队
派出机构:广宁市场监督管理所6676218、沟帮子市场监督管理所6676215、罗罗堡市场监督管理所6676276、城郊市场监督管理所6676229、廖屯市场监督管理所6676220、闾阳市场监督管理所6676221、青堆子市场监督管理所6676228、高山子市场监督管理所6676226、中安市场监督管理所6676223、正安市场监督管理所6676225
咨询电话:0416-3678155
办公地址: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二段52号A座古塔区解放路2段52号B座太和区新德里东方庭院3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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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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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锦州市北镇市市府路10号政府楼C座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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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5: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中午不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