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锦州市太和区统计局是区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太和区统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基本统计制度、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全区国民经济核算体系;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核算全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监督、管理和指导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重大专项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区情区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三)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专业统计调查及有关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城乡建设、对外贸易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和发布制度。
(五)组织全区各部门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六)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基层统计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七)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街道、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街道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八)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制定全区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定统计规范性文件;统计领导、监督检查各街道、各部门统计工作和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指导全区统计工作。
(九)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416)3901040
办公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 市府西路2号太和区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