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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职能: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6、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机构设置:
宽甸满族自治县长甸镇人民政府统筹设置综合办事机构7个,事业单位2个。具体工作职责如下: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区域党建工作,承担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党建、村(社区)党建工作;负责党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党代表联络及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党员教育培训、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党费收缴和党内统计等工作;落实人才政策,做好人才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思想文化宣传,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做好统一战线、民族宗教,侨务、关心下一代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国防教育、国防动员,办理民兵、预备役、兵役登记,做好征兵、民兵训练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建设工作。负责纪委监委相关工作。
二、综合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贯彻落实党政会议决议、决定;负责依法行政、党务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承担绩效管理考核、督查督办工作;承担综合性文稿起草、重要会议组织及综合调研工作;负责文电处理、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宣传、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安全保卫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构编制、人事、职工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承担人大、政协有关工作。
负责生产安全应急预案编制、演练及修订等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相关工作;负责做好应急、救援的统筹协调组织工作,承担防灾减灾救灾、安全生产、消防、除雪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应急物资、应急救援队伍,负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三、农业农村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贯彻落实农业农村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农业和农村发展规划、乡村振兴规划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经济发展、深化农村改革、农业生产和农田基本建设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改造工作;制定和实施辖区范围的水利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实施计划,负责防汛抗旱相关工作,承担河(库)长制办公室工作。指导农村植树造林工作,执行林木采伐政策,负责造林检查验收、森林防火等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区域内经济发展综合协调、服务工作,负责经济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承担辖区统计调查和普查等相关事务性工作。做好辖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整合区域资源,协调相关部门为重点项目和企业提供公共服务和政策服务,承担扶持企业发展的相关协调、对接以及对口合作相关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业和信息化、商务等方面工作;配合做好电力工作;承担辖区质量提升工作,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做好辖区科技创新发展相关工作。
五、平安建设办公室
主要职责:开展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维护国家安全工作,负责防范和处理邪教,做好扫黑除恶和“扫黄打非”相关工作,排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负责辖区信访稳定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协调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负责网格化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网格员队伍建设、培训,组织开展网格化工作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负责边防相关工作。
六、综合行政执法管理办公室(生态环境办公室)
主要职责:依法或根据授权实施行政执法,统筹协调组织辖区内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日常巡查、发现违法行为并及时通报等工作,协助行政执法机构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日常考勤管理、绩效考核评价等工作。
承担对辖区城镇管理、规划建设等地区性、综合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组织协调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爱国卫生、农村饮用水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工作;负责镇、村(社区)建设管理和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管护工作,配合做好市政工程、规划管理、房地产监督管理服务等工作,配合做好物业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矛盾协调和监督,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危(旧)房改造等小区治理工作,承接文明城市创建相关工作。负责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等相关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道路和交通管理工作。
七、社会事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医疗卫生和公共卫生服务、疫情防控等卫生健康工作;负责教育、体育、文化旅游等社会事业相关工作:负责社会救助、社会慈善、养老服务等民政工作;负责残疾人特殊群体服务工作;普及红十字知识,开展人道主义救助和社会捐助活动;负责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开展自治工作,承担辖区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八、宽甸满族自治县长甸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长甸镇动植物疫病防控中心、长甸镇林业发展服务中心)
为镇所属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相关工作;负责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负责农业综合技术培训工作,负责农机和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工作,开展技术培训和科技队伍建设工作;配合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工作;负责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管理,组织指导村级债权债务清理、统计、审查、化解等日常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配合做好水资源开发、配置和保护相关工作;负责森林资源保护、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加强林区生态建设、林业统计与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九、宽甸满族自治县长甸镇综合事务服务中心(长甸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为镇所属事业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建立健全便民服务平台及信息网络建设;负责综合指挥平台和12345民生服务平台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企业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等工作,落实高校毕业生服务和劳动关系、失业人员和企业离退人员社会保障等领域政策,做好劳动关系管理、劳动纠纷调解;负责医疗保障事务性工作。
组织开展双拥共建工作,做好退役军人相关服务工作;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优帮扶、权益保障、信息采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