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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城市农业农村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加挂凤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凤城市乡村振兴局牌子。主要承担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贯彻落实农业农村有关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负责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动植物检疫、柞蚕场、蚕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领域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工作。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等项工作。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机构设置:
(一)行政综合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访、安全、保密、车辆管理、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等工作。
(二)党组人事室。负责局党组日常工作,承担局系统党的建设及群团工作。负责局系统人事管理、农民劳模等工作。
(三)计划财务室。负责本系统内财务核算、财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管农业投资项目。
(四)农田建设管理室。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五)政策法规审批室。负责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指导,对涉农各类违法、违规案件的立案、审核等工作。负责农业农村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
(六)种植业管理室(乡村产业发展室)。承担稳定粮食产能、设施蔬菜产量的指标任务,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参与国内和出入境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承担种植业保险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等项工作。
(七)农村改革室(市产权办)。贯彻落实党的农村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做好组织实施。承担农村土地承包、农村宅基地管理、土地经营权流转等项工作。
(八)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室。统筹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健全乡村治理各项制度。宣传贯彻减轻农民负担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监督管理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指导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建设和发展,负责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县建设等项工作。
(九)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室。牵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提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规划、布局并组织实施。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协调相关部门贯彻落实。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综合协调及文字综合工作。担推动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推广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协调农业农村综合统计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信息化相关工作。
(十)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室(市委农办)。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安全生产监管室(农药兽药饲料管理室)。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认证、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负责兽药、饲料行业管理,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等项工作。
(十二)畜牧产业发展室。承担畜牧业经济指标任务,拟订畜牧业发展政策、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推进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发展。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指导全市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十三)动物防疫室(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室)。指导重大动物疫情的监测、预警预报、应急培训,承担全市动物疫病预防和兽医公共卫生工作,负责动物病原微生物和兽医实验室监督管理工作,协调畜禽养殖业保险相关工作,承担市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农机产业发展室(农机生产管理室)。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市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计划,落实国家和省农机补贴政策,指导推广农机作业技术的指标任务。指导全市农业机械化生产以及农业机械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农机作业安全。指导农业机械化统计工作。指导农业机械化生产信息工作。指导农机培训机构审核、审批工作。
(十五)扶贫开发室。拟订并组织实施扶贫开发政策、规划和督查考核规定。协调落实贫困人口脱贫工作的指标任务,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村的扶持标准,协调社会扶贫、定点扶贫、行业扶贫。
凤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内设6个室。
(一)农业生产安全执法室。负责农业投入品(农作物种子、肥料、农药)的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作物种子市场、肥料市场、农药市场、食用菌菌种和中药材种市场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农作物种子田间纠纷的调查、调解和处理工作;对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种子、肥料、农药、食用菌菌种等案件进行调查、处罚、执行等执法工作。
(二)蚕业渔业安全执法室(农机安全执法室)。负责蚕种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蚕药市场和柞蚕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综合农药兽药市场执法监督检查。负责水产种质资源开发利用、渔业增殖放流、水产品质量安全和水产苗种生产、经营等领域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三)农产品安全执法室(农村土地仲裁执法室)。负责植物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含绿色食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农业环境保护及土壤污染监督执法工作;负责农产品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在生产过程中及进入流通前的执法工作。对农业承包合同纠纷进行调解审理裁决;负责综合农药兽药市场执法监督检查。
(四)畜产品安全执法室。负责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及养殖业企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综合农药兽药市场执法监督检查。
(五)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室。负责动物检疫、动物卫生监督、种畜禽质量、兽医执业活动等领域执法工作。负责综合农药兽药市场执法监督检查。
(六)畜禽定点屠宰执法室。主要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省、市畜禽屠宰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技术标准,承担本行政区域畜禽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畜禽定点屠宰证、章、标志牌使用的监督管理,颁发本行政区域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无害化处理印章。负责综合农药兽药市场执法监督检查。
领导分工:
王桂红:党组书记、局长、农业综合执法队队长(兼)
负责农业农村局全面工作、各中心全面工作。
陈元武:党组成员、副局长、乡村振兴局局长
负责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乡村振兴、农业供给侧改革、土壤普查等工作
分管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室(市委农办)、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室、扶贫开发室、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夏红艳: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党务、行政、人事、财务、疫情防控、畜牧生产、防疫、党风廉政建设、综治、群团、工会等工作
分管党组人事室、行政办公室、计划财务室、畜牧产业发展室、动物防疫室(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赵志伟: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种植业、农田建设、农村经济管理、土地确权、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农村宅基地管理等工作
分管种植业管理室(乡村产业发展室)、农村改革室(市产权办)、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室、农田建设管理室、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王开生: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负责农机、农业安全执法、农产品安全执法等工作
分管农机产业发展室、蚕业渔业安全生产执法室(农机安全执法室)、农产品安全执法室(农村土地仲裁执法室)、农业生产安全执法室、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
陈兆刚: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
负责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畜牧执法等工作
分管政策法规审批室、安全生产监管室、畜产品安全执法室、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室、畜禽定点屠宰执法室
关军:总农艺师
协助赵志伟副局长分管农村改革室(市产权办)、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室、产权交易中心工作。
咨询电话:0415-3124893【传真号码】0415-2124691
办公地址:丹东市振兴区中心北路2号,【邮政编码】118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9:00—11:30 13:00—17:0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15)8122715
办公地址:丹东市凤城市邓铁梅路18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8:30—11:30 13:00—17:00(秋冬季)8:30—11:30 13:30—17:30(春夏季)(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415-6882833
办公地址:辽宁省凤城市凤凰城区石桥路35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冬季: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